受贿逾8亿 新疆前副书记李鹏新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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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1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夏松报导)中共官场贪腐成风,涉贪数目惊人。新疆前副书记李鹏新受贿案一审开庭,其被指涉贿达8.22亿余元(人民币,下同)。李鹏新被指是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赵乐际在青海提拔的亲信。

1月9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前副书记李鹏新受贿案。

宝鸡市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至2023年,李鹏新利用担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青海省副省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矿产开发、企业经营、干部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8.22亿余元。

检方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鹏新的刑事责任。

李鹏新当庭认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2023年12月11日,李鹏新官宣被查,2024年6月17日被双开、移送司法。

当时的通报称,李鹏新培植个人势力,搞“七个有之”;不如实说明问题;卖官鬻爵,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腐化堕落;贪婪无度,政商勾连,大搞新型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矿产开发、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私利,并非法收受股权股份等巨额财物等。

所谓“七个有之”是指,习近平曾在2014年10月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总结过中共官员“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李鹏新被指与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赵乐际关系密切。

李鹏新落马后,流亡美国的大陆企业家、青海省前政协委员王瑞琴(王安娜)曾在X平台上发文说,李鹏新和之前落马的中共国资委前副部长级官员骆玉林都是赵乐际在青海的旧部,“他们在青海官场深耕三十余年,互相很了解”。

王瑞琴说,李鹏新被抓可以理解为是对赵乐际围剿的一部分、对赵的清洗还在进行中。

李鹏新1960年12月生,山西神池人,曾在青海、内蒙古、新疆自治区任职,曾是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海西州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在青海工作超过30年。

责任编辑:李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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