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一山香港综合报导)2019年“元朗7.21”袭击事件至今已有12名“白衣人”被判有罪,首名获判无罪的被告王志荣,早前被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诉。上诉庭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案件须发还重新裁决。案件(22日)于区域法院开审,控辩双方同意不重召证人,案件押后至下月27日进行口头陈辞。
被告王志荣由资深大律师骆应淦及大律师关唐利代表。控辩双方均确认只会提交书面陈辞,针对上诉庭所提议题作出回应,不会重召证人作供。法官叶佐文决定将案件押后至2月27日续审,届时双方会作口头补充陈辞。期间,王志荣可继续以原有条件保释。
首宗涉及“白衣人”的案件于2021年开审,7名被告因暴动及有意图而伤人等罪成定罪。当时,原审法官叶佐文裁定王志荣的暴动罪名不成立。律政司随后提出上诉并获胜诉,上诉庭将案件发还重审。
根据上诉庭判辞,原审法官在考虑案件时出现错误,忽略了多项证据,例如将王与疑犯的“面容并不完全相像”的肉眼辨认视为具决定性。上诉庭认为,原审应综合考虑多项因素,包括时间、地点、距离、衣着以及其他身体特征之间的吻合程度,并评估这些吻合纯属巧合的可能性,以判断片段中的男子是否为王志荣。
同案4名已被判罪的被告邓怀琛、吴伟南、邓英斌及蔡立基提出的上诉,上诉庭裁定蔡立基的上诉得直,撤销其暴动及有意图伤人的罪名。其余3名被告的上诉许可遭到驳回,原定罪及刑期维持不变。
案件编号:DCCC 888/2019、DCCC 11/2020、DCCC 734/2020 (Consolidated) @
责任编辑: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