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7.21非白衣人案今求情 林卓廷强调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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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张瑛瑜香港综合报导)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等一共7人,被控在2019年7月21日元朗白衣人无差别袭击事件中“参与暴动”,早前被裁定罪成,还押至今(22日)在区院求情。法官陈广池听取被告求情后,押后案件至2月27日判刑。

本案被告分别为林卓廷(现年47岁,下同)、庾家豪(49岁)、陈永晞(42岁)、叶鑫昇(36岁)、邝浩林(30岁)、尹仲明(52岁)及杨朗(31岁)。

林卓廷的代表大律师黄锦娟求情,引述林撰写的求情信,称这几年对他来说不是很容易。其社交网站贴出林的信件全文,明言“我深明过往自以为‘是’的,今天已成‘非’,更是罪,令我一直被囚,自由无期。对此,我无怨、无悔。只是,令教我育我的相(双)亲伤痛,让我愧疚。”

信中表示,“每夜睡前,我上念父母,下思妻小,一直守护心中卑微但却奢侈的希望—— 一家团聚的希望”,“对于家人,我只有歉疚”,又提到“我虽然无法知道何时重获自由,但我知道,我定能活好每天,静待自由团聚之日”。其求情信最后提到祈求余生仰不愧天,无负于人,并以苏轼名句作结:“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 ,鸿飞那复计东西。”

黄锦娟亦提到林卓廷没有预谋犯案,事件恶化成暴动是始料不及;并指案中白衣人罪责更高,希望参考其中一名白衣人黄英杰的3年半量刑起点,采用更低量刑。

另外,林卓廷获其老师、以往在廉署的上司、市民等撰写求情信。其老师提到林在学时曾任学生会主席,已积极为同学谋福祉,并照顾情绪有问题的同学。其前上司则表示林痛恨贪污,做事充满力量、诚实、正直,具备调查人员的优良修养,离开廉署后仍关心市民利益。

黄并提及,林卓廷非主导案件,即使当时在网上直播片段,亦难以在短时间内吸引大量群众到场。

陈广池质疑林卓廷“毫无悔意”

不过陈官反问黄锦娟,是否同意林卓廷在信中“毫无悔意”,黄回应,林会接受法官裁决,对他而言,是做其认为应做之事。

另外,陈官指林有社会地位,当时没有呼吁他人离开,身处前线,要加重刑责。但是黄表示,当时林基于其议员身份,才认为有责任到场保护他人,闸内人士并非全数认识他或必然听从他。

至于余下被告,求情时提及庾家豪时任1823客户服务员、陈永晞在国际投资银行工作,二人被捕后即时被公司解雇,其它投资银行均不愿聘用陈。另外,原为社工的叶鑫昇,呈上来自亲友及服务对象等逾20封求情信,辩方提到他入狱后将被社工注册局除牌。

辩方指出,法庭应考虑白衣人先挑起事端,非白衣人的罪责不及白衣人严重。

案件编号:DCCC1106/2020 @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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