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1月15日讯】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云南一商贩为防止腊肉生虫,竟然将卫生纸蘸敌敌畏原液后点燃,进行烟熏。近期,该商贩被判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
据红星新闻1月14日报导,40多岁的蒋某兴家住云南宾川县,2018年开始在家中腌制肉类制品售卖。
2024年1月,蒋某兴为防止腌制的腊肉生虫,使用卫生纸蘸农药敌敌畏原液后点燃进行烟熏,待将腌制的腊肉装入房间后,又将敌敌畏兑水喷洒在房间地面和墙面。
4月28日,宾川县公安局查封、扣押了蒋某兴挂晾保存于家中未销售的腌肉制品——火腿171只、腌三线肉20块、腌猪脚8只、腌猪肥肉110斤(55公斤),以及敌敌畏13瓶、电动喷雾器1台。
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检验,送检的蒋某兴腌制的火腿、腌三线肉、腌猪脚、腌猪肥肉样品均含有敌敌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敌敌畏含量为0.054mg/kg至9.1mg/kg。敌敌畏位列《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
宾川县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蒋某兴生产的火腿171只(3606.2市斤)、腌三线肉20块(83.6市斤)、腌猪脚8只(36.4市斤)、腌猪肥肉110斤,价格合计为94,267元(人民币,下同)。
2024年12月24日,云南省宾川县法院一审判决,蒋某兴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5000元(已缴纳);扣押在警方的火腿171只、腌三线肉20块、腌猪脚8只、腌猪肥肉110斤、敌敌畏13瓶、电动喷雾器1台,予以没收,由宾川县公安局处理;禁止蒋某兴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业务。
责任编辑: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