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08月30日讯】(英文大纪元记者Naveen Athrappully报导/钟心萍编译)美国环保署(EPA)提出了一项规则,要求德克萨斯州的两个县遵守二氧化硫(SO2)排放标准。
根据《清洁空气法》,每个州都必须向环保署提交计划,说明如何控制某些类型的空气污染。EPA会审查这些州的实施计划(SIP),并批准那些符合《清洁空气法》的计划。
2010年,环保署修订了《国家环境空气品质标准》中的二氧化硫排放标准。
2022年,德州为Rusk县和Panola县提交了实施计划,将其视为“不达标地区”或不符合二氧化硫排放标准的地区。EPA认定德州的SIP有缺陷,导致无法获得批准。
8月26日,EPA提出了一项联邦实施计划(FIP),以确保纠正这些缺陷,使位于德州东部的Rusk-Panola地区满足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以及《清洁空气法案》中的其他要求。
具体来说,该问题涉及Tatum的马丁湖发电厂。2016年,EPA指定发电厂周围的Rusk县和Panola县部分地区未达二氧化硫排放标准。
德州环境品质委员会与该工厂达成协议,规定了该设施的排放限制。然而,该协议包含一项“不可抗力”条款,可能导致发电厂不遵守排放规定。
“不可抗力”条款限制了因无法合理预见或控制的事件或影响而产生的责任。
EPA提议的FIP采用了德州提出的“相同的拟议排放限制”,但没有“不可抗力”条款。
根据提议,该厂三台发电设施锅炉机组将设定二氧化硫排放限值。
EPA表示:“为了确定是否符合这些限制,业主或营运商需要维护并持续运行一个二氧化硫连续排放监测系统。”
此外,也将对两个辅助锅炉设定限制。
根据EPA的情况说明书,一旦该规则最终确定,将“对马丁湖发电厂实施二氧化硫排放限制,旨在使Rusk-Panola地区达到排放标准”。EPA的FIP“将确保对马丁湖发电厂的限制保持永久且可执行。”
EPA将在10月7日之前接收公众对该拟议计划的意见,并表示“将在最终行动中考虑针对该FIP的所有相关意见”。
发电厂的所有者Luminant Generation Company已要求将意见征询期延长30天。该公司表示,这样的延期是必要的,以便为公司“提供足够的机会来分析该提案并提供有意义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