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06月07日讯】6月6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前党组成员、副主任,前副省长李金柱受审。其被指控受贿4.32亿,“靠煤吃煤”、大搞权钱交易。
6日,李金柱受贿一案开审。李金柱被指控涉嫌受贿罪,2004年至2023年间,利用担任陕西宝鸡市委副书记,榆林市代市长、市长,榆林市委书记,陕西省副省长,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32亿余元。
李金柱当庭表示认罪。
去年5月,李金柱被调查;同年12月先后被开除党籍、被逮捕;今年3月被起诉。
开除党籍通报称,李金柱“靠煤吃煤”,贪婪无度,官商勾连,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并收受巨额财物等。
现年69岁的李金柱,河北沧州人,曾长期在陕西省任职。2011年任陕西省副省长,2015年起任中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金柱曾被嘲讽为“表叔”。2013年,李金柱任陕西任副省长期间,陕西省安监局前局长杨达才佩戴昂贵名表的消息被曝光,李金柱替杨达才辩解,称“达才有多少块名表,只是生活小节”等。于是,网民送给他一个外号“表叔”。
明慧网2023年报导,李金柱在陕西榆林市主政期间,实施中共迫害政策,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到绑架、关押、非法劳教、酷刑折磨等迫害,李金柱对此负有领导罪责。其对法轮功学员李翠珍、李鹏祥、刘俊彦、盛永平、呼忠厚、张广田、党占祥被非法抓到洗脑班,对刘芳兰、曹化山、李淑莲、张少华、鱼芳兰(鱼兰芳)被非法劳教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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