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11月29日讯】广西交通运输厅前厅长陈鸿起被判无期,其被控受贿超9031万(人民币,下同)。
11月29日,广西桂林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交通运输厅前党组书记、厅长陈鸿起受贿案,陈鸿起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称,2009年至2022年,陈鸿起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交通运输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道路工程、涉水工程、保险经纪服务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财物折合9031万余元。
陈鸿起2023年8月被查,同年9月2日被开除党籍、取消享受的退休待遇,并移送司法。
当时通报称,陈鸿起利欲熏心,极度贪婪,疯狂敛财,腐败堕落,大肆插手交通运输领域工程项目建设。与他人串供,对抗审查;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公开简历显示,陈鸿起出生于1962年,研究生学历,曾任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广西河池地委常务副专员,广西河池市常务副市长,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等职。
2018年2月,陈鸿起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后还兼任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2021年11月被免去厅长职务,2022年11月被免去党组书记职务,至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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