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高法院民一庭前庭长郑学林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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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1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夏松报导)中共最高法院民一庭前庭长郑学林获刑15年,其被指控受贿超3900万元(人民币,下同),此前检方指控其受贿4679万余元。

11月27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中共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前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郑学林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郑学林被以受贿罪判刑12年,并处罚金300万元;被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刑7年,并处罚5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50万元。

法院称,2004年至2022年,郑学林利用担任最高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立案二庭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立案庭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财物共计折合3529万余元。

2023年3月至9月,郑学林退休后,利用原担任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共计1150万元,其中郑学林实际获得400万元。

2023年9月7日,郑学林被官宣落马;今年2月,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6月,太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30日,一审开庭,当时检方指控其受贿共计4679万余元,郑学林当庭认罪。

公开资料显示,郑学林出生于1962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先后在最高法民庭、研究室、民一庭任职。2001年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2007年9月至2008年12月在重庆挂职,任重庆市高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9年任最高法立案第二庭庭长。

2014年7月4日,最高法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郑学林成为该审判庭首任庭长。

2018年,郑学林任最高法立案庭庭长,次年转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直至2022年卸任。

责任编辑:任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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