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10月23日讯】一审开庭4个多月后,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前副书记、银川市委前书记姜志刚被以受贿罪判刑15年。姜志刚在落马前曾消失两年,他曾是江派要员曾庆红的旧部。
10月23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前副书记、银川市委前书记姜志刚受贿一案。姜志刚被以受贿罪判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姜志刚被指控,自2003年至2023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特许经销商资格、项目招标承揽、业务合作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98万余元。
法院称,姜志刚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姜系自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并有认罪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3年3月,姜志刚官宣被查,成为中共全国“两会”后第二名落马的副部级官员。同年8月,姜志刚被双开,一个月后被最高检以涉嫌受贿罪作出逮捕决定。今年1月衡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20日,姜志刚受贿案一审开庭。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4岁的姜志刚,江苏东海人。曾在军工企业、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北京市委组织部任职,2017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2021年1月调离。之后,他未再出现在公开报导中,直到去年3月落马。
此外,姜志刚是江派要员曾庆红的旧部。
姜志刚于2001年从航天系统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从该年4月至2003年5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五局副局长。而当时曾庆红是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姜是曾的下属。曾庆红于1999年至2002年11月任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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