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浩中肇事逃逸找人顶罪 遭求处3年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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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10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曾薇心编译报导)因涉嫌肇事逃逸且意图让经纪人为他顶罪而遭到起诉的韩国知名Trot歌手金浩中,遭检方求刑有期徒刑3年6个月。金浩中表示,他已受到大众及舆论的严厉处罚,会努力不再犯相同错误,打起精神好好生活。

金浩中5月9日深夜11点多在擦撞对向车道的计程车后逃逸,其经纪人按照公司负责人的指示穿上金浩中的衣服后向警方自首,试图为金浩中顶罪,经纪公司的负责人还一度对外称金浩中没有饮酒。

不仅如此,公司的本部长也在事故发生后偷偷取走行车记录器中的记忆卡,涉嫌销毁证据。尽管金浩中在事故发生17小时后前往警局自首,并对外公开道歉,但他与公司人员试图掩盖罪行的行为遭到大众谴责。

随后首尔江南警察署对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逃走致伤及危险驾驶致伤)的金浩中申请了拘捕令,经纪公司的负责人和本部长也因教唆犯人逃避及涉嫌销毁证据等嫌疑收到拘捕令。一行人于6月遭到拘留起诉。

由于金浩中前往自首时,警方已无法确认其肇事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因此他并未因酒驾嫌疑遭到起诉,法院仅对涉嫌肇事逃逸等嫌疑进行审判。

金浩中此前在8月19日举行的第二次公审中承认起诉书中的所有事实,并与受害人达成和解,他还向法院提交了反省文章。

而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昨日(30)对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危险驾驶致伤、逃逸致伤、违反《道路交通法》中的事故后未处理等而遭起诉的金浩中,进行了终审判决。

检方表示,金浩中在酒醉状态下发生与对向车道车辆擦撞的交通事故,且有计划的妨碍司法调查的行为引起了国民公愤,因此求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而其公司的负责人和本部长则被求处有期徒刑3年,为金浩中顶罪的经纪人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金浩中的律师在最后辩论时表示,金浩中已深刻反省自己,并做好接受处罚的准备,但很难断定他如部分媒体所述“独自喝了三瓶以上的烧酒、在不省人事的状态下驾驶”,希望法院考量受害者不希望处罚金浩中且双方已达成和解来做判决。

金浩中则表示,身为大众熟知的艺人,他已经受到了大众及舆论的严厉处罚,希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出最大限度的宽容判决。他除了向受害者致歉还说,“到了现在这时刻,我更加对于我那天的选择感到后悔。跟活上十次做得好的人生比较起来,我会努力过着不再犯相同错误的人生。我会打起精神好好生活。”

法院将于11月13日宣告金浩中肇事逃逸案的判决结果。

责任编辑:苏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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