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3年12月13日讯】12月13日,辽宁省公安厅前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政协前副主席薛恒被判刑17年。
13日,官方通报称,薛恒因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17年、罚款26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被没收。
薛恒被指控,2001年至2019年间,利用担任辽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丹东市委书记、营口市委书记,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
2005年至2021年,薛恒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5亿余元。2019年8月,薛恒利用其职位,接受他人请托,通过向其他公务员打招呼,为有关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同年9月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6.3万元。
2021年8月23日,薛恒被调查,官方称其“主动投案”。去年8月,薛恒受审,被指控受贿超1.35亿元人民币。
薛恒于2011年3月起任辽宁省政府副省长、营口市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2013年被免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职务,任辽宁省副省长;2016年1月,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2018年1月退休。
辽宁省公安厅已有连续多任厅长被查。
今年1月,辽宁省政协前副主席李文喜被以受贿罪判处死缓,后改为终身监禁。李文喜于2002年5月至2011年3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
2022年3月,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大伟在任上落马。王大伟自2013年3月起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
2016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李峰被免职、调查。他曾于2001年至2002年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
薛恒、李文喜、王大伟、李峰均曾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先后被列入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追查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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