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2年02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春采访报导)台湾近期新增“经济间谍罪”等相关配套立法,专家认为,这一举措重点在防范、对抗中共的“红色渗透”。
台湾行政院会2月17日通过法务部、内政部、国防部会拟定的《国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及大陆委员会(陆委会)拟定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
行政院表示,修法重点包括,新增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的“经济间谍罪”;为境外发展组织,及为境外侵害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的行为案件,其第一审分别由高等法院或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管辖;违反《国安法》之犯罪案件得设立专业法庭或指定专人办理。
经济间谍罪立法 专家:对抗中共红色渗透
为了保护高科技产业的重要关键技术不外流,台湾研拟“经济间谍罪”,被认为是对抗中共红色渗透的关键法案。
台湾总体经济学家吴嘉隆2月18日接受大纪元采访时分析,“美国希望台湾这边严肃对待‘红色渗透’这件事,透过立法的升级,来吓阻台湾内部有人拿商业机密来谋取个人利益。”
台湾在晶圆代工领域市占率全球第一、高达64%,吴嘉隆表示,台湾是全球半导体重镇,但是人才、技术、设备,包括订单市场,很多来自于美国,美国和台湾是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所以美国不希望看到一些美国的技术移转到台湾之后,又被转移到中国大陆去,因为现在美国跟中国是对抗的关系。”
台湾政治大学教授李酉潭对大纪元说,重要的是防止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遭中共,包括香港澳门或被中共控制的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对台湾的机构、组织造成侵害,“修法的主要目的,是要将漏洞补上。”
行政院长苏贞昌17日在院会中解释,近年来, 红色供应链渗透台湾产业情形愈趋严峻、以各种手段磁吸台湾高科技人才,窃取国家核心关键技术,并刻意规避台湾法律规范,未经许可在台从事业务活动,或假借他人名义,违法来台投资等情形,对台湾资讯安全、经济利益、产业竞争力与国家安全等,造成相当危害。
涵盖科技与军事 分析:修订法案意义重大
台湾媒体报导说,一般公司的营业机密是用《营业秘密法》管制,只是停留在民间契约的刑事责任阶段,这次修正《国安法》才增订经济间谍等罪。
李酉潭对修法表示赞成,“现在整个自由民主世界已经发现中共的野心,正在围堵中共霸权的扩张,台湾这个时候修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台湾是民主国家只能依法办事,如果没有法律依据,过去纵然抓到间谍,也没法给他很清楚的定罪。”
吴嘉隆说:“台湾必须在对抗红色渗透方面,能够做到让美国放心,可以信任,将来才会移转更多的技术与设备给台湾企业,否则美国必须另外考虑如何‘分散地理风险’。”
他补充,不止在高科技产业,尤其在军事设备上更加迫切,藉由立法重罚,防范有心人士将美军重要装备技术、内容、参数转移到中国。
“这样顶级军备的销售才会源源不绝来到台湾,因此,台湾需要推动对抗红色渗透,阻挡重要的商业技术、甚至于军事机密移转到中国大陆去。”他说。
台湾《镜周刊》2021年7月曾报导称,台湾正在调查国防部前副部长张哲平和其他几名现役和退役军官。张哲平疑似与一名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香港代表接触,他的妻子还曾受这位代表招待到香港旅游,有国安疑虑。
报导称,几年来,这位代表吸收多名退役高阶军官,这些退役军官频繁与现役学长、学弟联系,并邀约餐叙,部分受邀现役军官因敏感度高,除拒绝外还主动向上通报。
不过,张哲平本人对此曾发表声明称,《镜周刊》的报导是“捕风捉影、穿凿附会”。
路透社则引述消息人士称,张哲平是军方和相关安全机构正在调查的几个人之一,他们疑似受中共当局的“组织渗透”行动所利用。
“经济间谍罪”最重判12年罚1亿
新增的“经济间谍罪”一但通过,刑责最高可处12年徒刑、并处罚金1亿元新台币,未遂犯也罚。此外,还将增订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的“域外使用罪”,最高处10年有期徒刑、罚金5000万元新台币。
台湾法务部表示,“经济间谍罪”与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的“域外使用罪”,明定法院要设立专业法庭或指定专人办理,重惩不法并能速审速结,以巩固台湾产业之竞争优势及保护国家安全。
李酉潭建议,“台湾跟中国大陆的交流中,我们发现很多资金,他们会通过香港转到台湾,现在香港已经被中共完全控制,台湾这个时候一定要加强将香港等同中国大陆来看待。”
他认为,修法更应该要着重的不只是中国大陆,还要包括香港、澳门,甚至于其他境外敌对势力,“只要是发现他是中共所控制的势力,不管是组织机构团体或者商业,我们都应该要特别防范。”
此外,《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部分包括,针对受政府机关(构)委托、补助或出资达一定基准从事涉及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业务之个人或法人、团体、其它机构成员,及受委托、补助、出资终止或离职未满3年者,明定其赴陆应经审查会审查许可;上开人员涉及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之认定,及返台通报规定,另授权由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会商有关机关订定相关子法。
“ 比如,台湾在发展的高端机密上,不管是学术机构、产业机构或者研究机构,国家常常会有重点补助让它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有离职的,三年之内赴中国大陆要加以审查。”李酉潭说,“这点很重要。所以我个人是很赞成这一次的修法,这次修法的方向,比较明确,等于是将之前的漏洞补起来了。”
责任编辑:叶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