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或推翻基于种族的学校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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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0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婷综合报导)保守派占多数的美国最高法院下周一(10月31日)将审理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招生案。审判结果有可能决定大学录取新生时是否可把种族当作为一个考量因素,而这一决定对亚裔学生具有重要影响。

这两起案件均由美国保守派团体“学生公平录取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提起。一起的被告是哈佛大学,另外一起的被告是北卡罗来纳大学。该组织指控哈佛和北卡在招生时非法歧视亚裔美国人。

这两起案件被视为是对大学录取过程中的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又称肯定性行动)政策的里程碑式挑战。

平权行动

平权行动广义上是指有利于以前“曾受到歧视”的某些群体的政策。在美国的大学里,它被用来实现招生多元化。

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发生在1978年,当时最高法院判决了“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Bakke),支持了平权行动,允许高校招生时将种族作为考量的多个因素之一。

这起案件的背景是白人艾伦‧巴克(Allan Bakke)申请了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医学院。由于学校的种族配额制度,他的申请被拒绝。学校的种族配额是在100个名额中,有16个名额要留给少数族裔。巴克起诉了学校,认为种族配额制度是违宪的,违反了1964年的《民权法案》。

虽然法院裁定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配额事实上违反了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和民权法案,但它也裁定大学招生的多样性是一个“宪法允许的目标”。从那时起,学校就把种族作为选择学生群体的一个因素。

哈佛和北卡罗来纳大学案件的审理结果对亚裔学生具有重要意义

在下周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支持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团体说,种族现在是招生中考虑的许多因素之一。

《国会山报》(The Hill)报导,公民权利律师委员会教育基于项目(the Educational Opportunities Project with the Lawyers’ Committee for Civil Rights Under Law)副主任吉纳维芙‧博纳迪斯‧托雷斯(Genevieve Bonadies Torres)说:“种族与社会经济地位、某人在哪里长大、他们父母的职业是什么、他们在高中有什么成就一起被考虑。”

该组织在本月的案件中代表北卡罗来纳大和哈佛大学。

保守派团体“学生公平录取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简称SFFA)于2014年首次起诉哈佛和北卡罗来纳大学,指他们的招生政策不公平和违宪,哈佛在招生中故意提高亚裔的门槛。

4月7日,SFFA的创办人和主席布鲁姆(Edward Blum)在法拉盛讲述该案时说,哈佛在招生时纳入种族因素歧视亚裔的表现在:亚裔在没有其它因素影响录取资格的情况下,进入哈佛的概率是25%;在条件一样、只是肤色不一样的情况下,如果是白人,进入哈佛的概率是36%,西语裔是77%,非裔是95%。

如果完全以考试的成绩来衡量,哈佛每年的新生应该有50%是亚裔,但在哈佛录取的评分里,有针对个人的评分——衡量这个学生是否受欢迎、个性、领导力等因素,这个评分亚裔是最低的,犹太人在1920—1940年代时也遇到该情况。

布鲁姆强调:“衡量一个人的表现,种族不应该是一个因素,种族或族裔是什么并不重要。”

北卡大学夏洛特分校的网站说,该校每年录取“一届多元、具有竞争力的学者”,并以身为州内“最多元的公立大学之一”而自豪。

预计,保守派的最高法院对这两个案件的裁决可能会扭转40年来带有种族意识的高校招生先例。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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