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幼时一件错事官运受损 清代名臣汪守和受果报

文/刘晓
在昏沉中,汪守和被人引导来到了冥府的一个公堂中。示意图。(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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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一代名臣汪守和(1764—1836),江西乐平县人,在乾隆年间就中了举人,曾任新喻(今新余)县教谕。嘉庆元年(1796年),他赴京参加恩科考试,殿试被钦点一甲二名(榜眼)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在嘉庆和道光年间,先后出任同考官、起居注官、奉天府丞兼奉天学政、浙江学政、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礼部尚书、工部尚书等职。

汪守和一生谨慎,四十余年为官谦恭、治学严谨,擅长书法,处事尽心竭力,公正无私,颇有声名。也因此,他深得嘉庆、道光两代君王器重。道光十六年去世,享年73岁,御赐太子太保衔,敕谕上称他“性行纯良,才能称职,报国勤劳,鞠躬尽瘁”。

史载,他的灵柩在北京运回乐平的途中,经过每个州县,都有地方士绅流着眼泪前来祭奠他,他们大多是他的学生。乐平人还在乐平城南门为他建了一个府堂,上镶“榜眼及第”四个金字,他家所在的巷子,也被称为“榜眼巷”,且延续至今。

可就是这样一位名臣,却曾因为小时候做的一件事而被减了功名。小时候的汪守和还是很喜欢玩的,常常与小朋友们一起斗蛐蛐儿(学名蟋蟀)争胜负。他养的一只牙大的黑色蛐蛐儿颇有战斗力,每战必胜,小守和爱如珍宝。

一天晚上,小守和将关在笼子中的这只宝贝蛐蛐儿遗忘在庭院中,早起发现它两腿折断,已经死了。小守和懊恨无比,等他在石缝中发现一群蚂蚁正在搬运蛐蛐儿的一条腿时,大为愤怒,便到集市中买了一堆爆竹,将火药倒出。然后用食物将蚂蚁引出蚁穴,将火药点燃焚之。数千只蚂蚁同时毙命,小守和先是拍手称快,其后又有些后悔,觉得自己做过了。自此他不再养蛐蛐儿。

小时候的汪守和还是很喜欢玩的,常常与小朋友们一起斗蛐蛐儿争胜负。示意图,图为宋 佚名《小庭婴戏图》。(公有领域)

嘉庆十五年(1810),汪守和任奉天府丞兼奉天学政,他平素与盛京将军萨公交好。一日,有一人到将军府拜见萨公,说自己兼任冥官,多次到冥府判案,今天来是想了结汪学政四十多年前的一桩公案,因为仇家一直不停地诉讼。他又道:“以汪学政的为人和先祖累积的福德,自当佑护。知道将军与其交好,明日请去汪家,告诉他们如果汪学政突然生病,请不要打扰他,也不要求医问药,一定要记住,三日后就会痊愈。”

萨公深以为异,第二天就去汪守和家,得知他突然暴亡,阖家正不知所措。萨公便将那人所言告知其家人,让他们静等三日。果不然,三日后,汪守和不药而愈,他讲述了自己在冥府中的经历。

在昏沉中,他被人引导来到了冥府的一个公堂中,堂上坐着一位穿着古代服饰的冥官,面黑无胡须,左右站立着不少侍从。冥官问他是否知晓很多人在告他,汪守和说不知。冥官便命小吏打开一个簿子,上面记述着他幼年烧死数千只蚂蚁之事。守和垂首承认确有此事,并说自己也是后悔不已。

冥官又传唤那数千焦头烂额的诉讼者,它们高呼偿命。冥官道:“蚂蚁和蟋蟀都是虫子,你们不应该吃他所养的蟋蟀,童子无知,只是为了泄愤,但不知轻重,所以才酿此公案。如今他已经被降了科名、减了俸禄,使其一生中常有美中不足之处,就是惩罚了。”

众诉讼者不服,认为它们只伤了蟋蟀一命,但它们却失去了数千条性命。冥官大怒,说汪守和所受惩罚足以抵消其罪过,并指蚂蚁贪慕人间美味、污损世人的厨房、侵害死者的墓穴,罪不胜诛。诉讼者这才害怕而退。

随后,冥官对汪守和说:“此公案已经了结,你以后还要多多行善,以赎之前的罪过。”汪守和答应,后苏醒过来。

醒来后的第二日,汪守和去将军府致谢,在将军府门前正好遇到了那个自说做冥官之人,但两人并未交谈。待见到萨公,萨公安慰道:“你昨日对薄公堂辛苦了。”汪守和很惊讶,萨公遂将前因后果一一告知,并告诉他,刚才他在门口所见之人绝非常人,正是冥府中的判官。

关于汪守和被惩罚之事,指的是他在乾隆年间参加乡试时,原本应该中第二名,但被改成了第十八名;嘉庆时,殿试他原本是状元,后改成榜眼;在他作礼部尚书时,本来是有资格晋升为协办大学士,但最终无果。

一代名臣只因为幼时的一件错事而损伤了官运,怎不让人警惕?!@*#

参考资料:《右台仙馆笔记》

责任编辑:李婧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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