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社红炼法轮功遭冤判 其兄要求当局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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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2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洪宁报导)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刘社红和妻子赵秀娟,于2019年9月4日在荆州市被绑架,非法关押在荆州市荆州区西门看守所。2020年11月30日,刘社红被非法判刑7年半,赵秀娟被判7年。

夫妻两人分别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在辩护意见中指,本案的指控违反了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综合全案和法庭调查,没有证据证明本案存在X教组织,没有此组织,怎么利用组织。刘社红是宗教信仰者,属于刘社红个人信仰,信仰是自由的,法轮功书籍并没有危害社会。

其中一位律师对大纪元表示,“两名律师都做了无罪辩护,但在大陆,这种案件包括其它敏感案件,法官就是一句话带过,也不引述律师的观点,直接就一句话‘不采纳’,所以就看不出来律师做了怎样的辩护,大陆的判决都是这样。”

刘社红与赵秀娟均认为自己无罪,家属已提出上诉,同时刘社红的兄长致信各级公、检、法、政府部门,要求无罪释放弟弟刘社红。

以下是原文:

父老乡亲及各级公、检、法、政府部门领导、同事,你们好!

我是法轮功修炼者刘社红的兄长。

刘社红,1968年生,52岁。2019年8月底在湖北省荆州市法轮功问题被绑架,现被关押在湖北省荆州市西门看守所。

写这封公开信,是通过刘社红的亲身经历,让人们了解刘社红怎样从昔日的一个江湖亡命汉,变成了一个正直、善良、人人喜欢的好人,希望你们能站在一个公正、仁义的立场上,给予我们支持,您的同情和理解,就是给予我们的最大支持。

刘社红的自述:

2006年年底的某月某日,这是一个黑暗的日子,38岁的我,走投无路,带着满身的枪痕、刀疤,拖着肿的发亮的双腿,从大都市回到了我乡下的老家。我年迈的母亲看到我这个样子,伤心而又恨恨地说:“我要早知道你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一生下来就该把你掐死!现在我是没有力气了,要是我还有劲,我就抱着你一块去跳塘自杀了!”听着母亲伤心的话,我心中也在不断的想,是啊,我怎么会成为今天这个样子啊?

一、少不谙事,横行江湖好勇斗狠

我初中未毕业,就在社会上混了,成天腰里别把刀,为那些鱼行、菜行、建筑行的老板们撑门面,照场子,那时只恨天下无事,只要有一点点推荐就非去不可,人虽不大气焰可不小。一天不打架,就像别人三天不吃饭那样难受,而且只要一打架,就像在上演警匪片,是真刀真枪的干,那是真不要命的,因为打架斗殴,我的肝被对手捅破,心心包胞被捅破,为此进看守所、劳教所六次,前后加起来的时间长达十年之久。

记得92年我24岁的某一天,又一次打架,对方好几个人一字排开,我一人站在他们对面,双方举枪对峙,我朝着他们胡乱猛射,他们那几人只敢打我的脚……那次我脚负重伤,疼痛难忍,有人提议说:吸海洛因可以止痛。从那时起,新的恶梦开始了,我染上了毒瘾。

二、老大徒悲   吸毒成瘾身心俱伤

为了止痛吸上海洛因后,我再横行江湖,就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少不谙世时的好勇斗狠的心了,更主要的是为了筹集毒资了。那时我每天吸食毒品的钱大约需要七八百至千元不等。毒瘾逼迫着我不断地去吸食毒品,而昂贵的费用又迫使我不断地去筹钱。

从97年起,我就开始贩卖毒品、贩卖枪支,犯下了更大的罪业。2000年,为了筹集毒资,我拿刀砍伤了人,为此被判劳改四年半,2004年从监狱出来后,吸毒的心瘾难断,我又重新开始吸毒。自从92年吸上毒品不久,清醒时也知道不好,从93年开始不断戒毒,戒毒花了多少万元钱,现在都记不清了,最终无果。后来发展到大动脉注射,连戒毒所都不敢收我了。此时的我已不再如当年般威风凛凛、斗狠四方了,那时的我面如土灰,枯瘦如柴,双腿浮肿,已经是废人了,毒品使我身心俱伤啊!

为了摆脱毒瘾的困扰,我曾两次自杀,一次是上吊,一次是一次性注射大剂量的毒品。可是奇怪的是上吊时我用了一根直径2厘米的粗麻绳,它竟然会无缘无故地断了;第二次动脉注射时又被别人抢救过来了。真是我命不该绝啊!冥冥之中,老天自有安排。

天无绝人之路,2006年某月某日又是一个光明的日子,回到老家后,母亲除了怨恨之外,慈母之心使她又为我指引了一条光明之路。我亲戚中有人是修大法的,炼功前,他多病缠身,修大法后,百病全无。母亲认为只有大法能救我了,她立刻叫亲戚引导我一起炼法轮功。

三、得法重生   启悟了我真实的本性

我一看到《转法轮》这本书就想起了97年的一天,我到一个朋友家里,看到他家正在放大法师父讲法录像,好像是在讲第七讲关于杀生的问题,我听到说炼功人不能杀生,当时我想我就是靠杀生吃饭的,这功我炼不成,错过了一次机缘。现在我已无任何想法,捧起书,接连看了三遍,我明白了,这是一本教人做好人的书,我如果早早得法,何苦会落到今天这般境地?我对我自己说:“这个功我一定要炼下去。”

我亲戚嘱咐我新学员一定要多学法多看书。从2007年元月得法开始,我就如饥似渴地看书。法轮大法祛病健身就是有奇效,我的经历再次见证了这一点:半个月不到,我双腿水肿全消,脸色红润,康复很快,以前花多少万元也没戒掉的毒瘾,学大法没花一分钱,毒瘾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这时的我真正在大法中重生了,我对师父的慈悲救度之恩是无任何人类语言能够表达的。

3月份的某天,我夜里做了个梦,梦境里清晰地看到一个蓝头发带卷卷的披袈裟的人,我不知道他是谁,我双膝下跪,只听他说:多学法,多救人。当时醒后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时间到了2007年的5、6月份,那时我除了学《转法轮》外,还看了大量师父的新经文,看大法书时,曾有一次书有金光闪现,我当时惊喜地跳了起来。

大法真正启悟了我真实的本性,一个昔日的亡命之徒,今日已在大法中重获新生,我忽然明白了3月份我做的那个梦的意思了,我唯有听师父的话,多学法多救人。

四、几经磨难   浴火法徒百炼成钢

2008年5月24日,我因喷写大法真相标语,被非法抓捕,判一年半劳教。

这个劳教所是我往日横行江湖时经常进出的地方。一进劳教所,碰到的尽是昔日的江湖朋友,他们都惊愕:你是为炼法轮功进来的?法轮功真能改变人啊,你眼中已没有往日的杀气了!连你都变好了,我出去也要炼法轮功……我也给他们讲了我绝处逢生的经历,并利用这些有利条件,抓住时机,给他们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法轮功真不是电视宣传的那样,是叫人做好人的,天安门自焚是假的,是江泽民那帮人制造的伪案,嫁祸法功,煽动人们去仇恨法轮功。

在劳教所,因我今昔判若两人的变化,向他们有力的证实了大法的神奇和伟大,也使他们明白了江氏之流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多么的无理和荒唐,也为我在那里学法炼功开创了有利的条件。即使在共产党高压、株连的恐怖统治下,也有明白真相的好人。有一个管教干部,利用工作之便,每逢有人来所里检查,他都要嘱咐人把我的大法书等物品拿到他的办公室去保管。

在劳动所09年“5.13”日师父生日那天,我买了瓜子、糖果分发给大家,大家一开始不知道为什么,知道后非常高兴,大家也祝师父生日快乐。有人还笑着说:明年的今天谁给我们发糖啊。

2010年12月,我再次因喷写大法真相标语被非法抓捕,这次被重判4年劳改,被非法关进了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这也是我曾经来过的地方,但那次是因为我为了筹集毒资而砍伤了人。

这里的管教人员明知道是法轮功改变了我,但也要用重刑来转化我,所谓的理由是他们要执行上面的政策:转化率达100%。法轮功教我做好人,做一个健康的人,管教人员在党的方针指引下却要再把我变成一个坏人,一个无用的人。

这个监狱的邪恶程度是外人无法想像的!

刚进去时,因为我不承认自己是罪犯,拒不排队报数,他们就将我双手用手铐吊在门框上,脚尖着地,为了增加我的痛苦,还在我的后背与门板之间强塞进一个枕头,使人好像被五马分尸一般撕裂的疼痛,我高喊“法轮大法好!”他们就往我嘴里塞脏抹布,我咬紧牙关不让他们得逞,后来只好把我放下,一落地人就虚脱了。

还有一次,为了制止他们打同修,他们把我拖到风场,几个人对我拳打脚踢,在我肚子上踩,直到大便失禁……

2012年,因为不配合他们的转化,我被关进小号,期间正逢“5.13”师父生日,我跪在地上给师父磕头拜寿,恶警们在监控录像里看到,不知道我在干什么,他们大概会以为我会自杀吧,连连大叫:你干什么你干什么?他们哪里会知道修炼人的心哪,我心中装着大法,我怎么会去死呢?而且师父说过:“自杀是有罪的。”

2014年12月20日,我终于走出那个魔窟。前后五年半的非法关押迫害,经过血与火的洗礼,只能是磨炼了我的意志,使我更加坚定了修大法一修到底的决心。

我的兄弟刘社红修炼大法后,给我们家带来了欣喜,再也不用为他担心受怕了,不用在乡亲们面前抬不起头来,终于能在祥和宁静中过日子了。

我的兄弟刘社红修大法无罪

刘社红的经历并不是一个特例,许多法轮学员一直在按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从好人做起直到更好更好的人。江泽民从1999年7月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二十多年来不管世事如何变迁,一个真正修炼法轮大法的人,谁也不能把“真、善、忍”从他的心里抹去,因为“真、善、忍”已深深地扎根在他的心底。而且“真、善、忍”将是他生命的全部。这样的人如果有罪,被非法关钾、被残酷打压,那当今的社会还有谁是好人呢?那些贪官污吏为了他们的政治前途,为了他们能贪污到更多的钱财,把打压法轮功作为他们升官发财的政治资本,比如,周永康、徐才厚、薄熙来等都是巨贪巨腐下狠手打压法轮功的急先锋,难道他们是好人?

据悉,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分局起诉刘社红到检察院,是用了刑法第300条:即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我想通过前面的故事,很多人都能从内心明白了修炼法轮功的人是好人,法轮功是教人修行向善的高德大法,所以“利用邪教组织”又从何谈起,在中国大陆所有现行生效的法律200多部中,没有任何一条款规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这就是说明:1、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2、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怎么能用刑罚去处置呢?3、怎能适用刑法第300条套两高司法解释对修心向善的守法公民按邪教处罚呢?因此,荆州区分局将刘社红起诉到检察院是完全错误的,是冤假错案。

其实大家都明白,真正能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不是这些普通的老百姓能做得了的,只有掌握国家权力的人,才有条件视国家的法律如儿戏,才有能力破坏国家法律实施。

二十年前是江泽民妒嫉法轮功创始人,以及修炼法轮功的人众多,而置当时其他六个常委的反对于不顾,利用共产党组织对善良的民众大打出手,是江泽民利用共产党组织搞的这场对国家、对百姓毫无益处的以解私愤的运动,造成了中国道德、法治、人性大倒退。

在当今中国,老人跌倒了都没人敢扶;小孩被人活活打死,众人围观都无人出手相救已不是个例,打击“真、善、忍”,把人变得冷漠自私,坑蒙拐骗,伪劣假货盛行,黄赌毒漫延中华大地,人人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更重要的是,江泽民集团摧毁着正义,把善颠倒成恶,把正歪曲成邪。无数原本正直、善良的人包括公检法工作人员,把江泽民操控的媒体谣言当成真理,参与迫害好人,充当了当年文革被利用当枪使的“打砸抢”的造反派一样的角色,害人也同时在害己,给自己的未来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历史的教训太多了。再看看当年文革结束时,北京公检法中七百名多积极参与整人的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其后一纸“因公殉职”欺骗家属了事。在文革中,当他们为党去整人的时候,摆在他们面前的是党给他们提供和创造的不可多得的表忠和表现的机会,那意味着将“立功”、“受奖、发财、升官”,作为专政工具的他们觉得有党撑腰,肆无忌惮地把别人往死里整时,绝不会想到有一天党会卸磨杀驴。命才是您自己的,真的别为了一点眼前利益而断送了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历史上迫害好人的都会身败名裂,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今天种因,明天必果。希望您别对好人开枪,即使不得已要举枪,也请您将枪口抬高一寸。

《西游记》作者吴承恩曾说过:“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每一个生命都在见证着今天发生在中华大地上这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也都在善与恶中摆放着各自的位置。

希望您能选择仁义善良,无罪释放我的兄弟刘社红。

此致

2020年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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