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0年10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晨曦香港报导)陈同佳自首与否,司法程序应如何进行仍争论不休。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10月7日在接受《信报》专访时称,港府从来没与台湾成立任何联系窗口,否定台方称有“单一联系窗口”,只表示可透过警务合作机制协助行程安排。
李家超在接受传媒访问时,强调案件主导权在于台方,又称其实有例可循,可参考4年前一宗“石棺藏尸案”的移交。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当即炮轰局方:“为何当年要硬推‘逃犯条例’?”
陈同佳早前虽然公开称本月内会赴台自首,但台、港两地的司法程序再起风波。台湾行政院院长苏贞昌明确表示,陈同佳来台,必须经过台港协商和特定渠道申请。
香港保安局发言人称,陈同佳是自由人,陈同佳的律师选择以什么渠道联系台方,何时赴台,特区政府无权干预。陈同佳如获台方明确安排入台证及赴台的日子,港台两地可透过警务合作渠道安排行程。但现阶段无法评论。
李提到的2016年的“石棺藏尸案”,当时3名被告被台警羁留后,送往桃园机场,由抵台的香港警方押解返港。是港台首次在空桥内完成交接疑犯的程序。但陈同佳案,港府则一直拒绝以同样方式处理,硬推《逃犯条例》修订,结果引发逾一年多的反修例运动。
李家超的这番言论在网络掀起一片哗然,网民狂批:“人地台湾可以捉住石棺犯喺桃园机埸交比你香港警方,你地反转猪肚系屎唔知回报,搞个‘逃犯条例’,搞到香港宜家咁衰到贴地,你地真系唔死都冇用。”
公民党党魁杨岳桥在接受自由亚洲访问时炮轰李家超的说法,称现在已事隔了一年多,港府才好像是如梦初醒一样,李家超现在“鬼打后尾枕”,说可参照“石棺藏尸案”的方式处理陈同佳案,那为何当初特区政府信誓旦旦,称要立《逃犯条例》才可以处理案件,哪些才是真话?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则指,特区政府根本毋须搞《逃犯条例》。因为台方不会承认条文所指台湾是中国一部分,“送中条例搞到满城风雨,其实好冤枉、好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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