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0年01月03日讯】最近,震惊全国的湖南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被判,两名罪犯,一个死刑立即执行,一个死缓。沉冤16年的邓世平总算昭雪。有人说是“迟到的正义”,但此案令人叹息更在于,正义不该迟到,至少不该迟到这么久。一桩案情原本不复杂的案件,一桩当地很多人心知肚明的案件偏偏无法侦破,一拖16年。16年来,由于“保护伞”的违法庇护,罪犯杜少平不但逍遥法外,且不断继续作恶犯罪,这里哪有什么正义可谈。经查,以杜少平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成员13人),从2008年起,继续在新晃县非法放贷、暴力催债、非法插手民间纠纷、共同故意实施寻衅濨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达13起。
2001年12月,新晃一中时任校长黄炳松将学校400米操场土建工程承包其外甥杜少平。施工期间,出现偷工减料、虚报工程款等问题,对此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邓世平(学校总务处职员)拒绝签字并提出异议。两人发生矛盾,杜怀恨在心。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伙同罗光忠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邓世平下迷药迷晕,套塑料袋,胶带捆绑,锤击头部,抛尸操场深坑内填埋………足以说明残害邓世平的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为恶劣。
案发后,时任一中校长黄炳松为掩盖杜少平杀人犯罪事实,多方请托,拉拢杨军(时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等公职人员,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致使该案长期未能侦破。此案背后形成了一庞大的“保护伞”和“关系网”,涉及公职人员多达19人。如当时任职的有县副县长王行水、公安局局长蒋爱国、副局长刘洪波、刑侦大队长曹日铨、副大队长陈守钿、法医邓永生、怀化市公安局局长汪华、副局长杨学文、市检察院检察长伍绍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案指导大队长徐勇、支队长黄均平,以及时任湖南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田代武(曾任新晃县县委书记)等数人,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中失职渎职及违法违纪,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其中10人因涉嫌犯罪被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打击犯罪、保护民众的机构和人员竟成为罪犯的“保护伞”,正义如何实现?
与新晃“操场埋尸”案有一比的奇案是云南孙小果案。孙小果因1997年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曾被昆明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结果被云南高院一减再减,从死刑到死缓,从死缓到20年有期徒刑,再到提前出狱。他“大事化小”的每一步,“保护伞”都起了关键作用,此案中竟然19名官员和公职人员为其“打伞开路”,出狱后继续作恶。
最可怕的是,此类案件在全国比比皆是,处处可见。
2012年,刘亚洲在四川旺苍县担任县长、县委书记期间,为涉黑头目杨某及其公司房地产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15次收受现金210万元,美元2万元。杨某为头涉黑组织,长期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
四川德阳市公安局副局长为涉黑人员徐某某等人开设赌博性质游戏厅充当“保护伞”,收现金58万元。
云南祥云县原公安局政委王锦林、云龙县副县长施耀东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双开。
陕西查处“保护伞”问题1330个,其中厅局级15人,县处级151人。其中包括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冯振东、汉中市政协主席王隆庆、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打黑办主任阎鸿、咸阳市政法委书记郭中秋。
陕西榆林市1988年出生的黑老大郭锐卓背后有8个“保护伞”,涉及公安局副局长、扫黑办主任刘耀等公安、法院8名领导干部。
广西今年查处涉黑恶和“保护伞”问题1060件。如柳州市三任公安局局长为张加爱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
江西公布“打伞破网”成绩单共2440起,其中充当“保护伞”者厅级干部12人,县处级105人。
贵州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96起,查处1050人。
北京涉黑立案293起,处分132人,移送司法机关45人。天津立案266起,涉及干部、公职人员522人。
据北京全国扫黑办通报:2019年以来,打掉涉黑组织数比2018年同期增长了23.1%,起诉、判决案件分别上升了24.9%和200.2%,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立案数增长了231%。
其实,这只是冰山一角,九牛一毛,还有很多的案件并没有查出来。
什么法治中国,什么平安中国,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你不觉得恐怖吗?
对生命的漠视,对法律的无知和良知的丧失、人性的毁灭,以及司法的腐败,公权力的横行猖獗,使中国大陆早已坠落于罪恶深渊,沦为魔道世界!这些犯罪作恶者及其背后的“保护伞”,道德上的沦丧已经让他们彻底迷失,法制上的约束对他们而言形同虚设。他们为一己之私,而不惜害人害己,他们心中只有金钱与利益。所以,大陆百姓遭受羞辱,生活困窘,活得艰难,死得悲惨。
国家的稳定安定在于政治的清明和执政的公平公正,在于民主法治的保障和社会的自由平等,在于人民的安居乐业和幸福安宁,更在于正信的存在和有较高的道德水平。这些在中国大陆无存,只能是不能实现的“中国梦”。
责任编辑: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