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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0日讯】被裁定阻街及袭警罪成的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昨日以不满裁决结果为由,到西区裁判法院申请暂缓缴交罚款。裁判官表示,由于各人并非因为经济理由无力缴交罚款,在没有足够法律理据下,拒绝各人的申请。截至昨晚五时缴交罚款限期,涉案的法轮功学员没有依例缴交罚款,或遭法庭发出拘捕令,有坐牢的可能。
其中一名涉案法轮功学员说﹕“宁愿坐监也不会交罚款﹗”
于上周四被判阻街及袭警罪成的十六名法轮功学员,除了其中一名已飞返家乡的瑞士学员外,余下十五人昨晨到西区裁判法院,根据《裁判官条例》,申请暂缓缴交合共约四万多元的罚款。
代表律师何俊仁指出,各人申请不缴付罚款,是由于不认同裁判官上周作出的裁决。
裁判官黄汝荣表示,申请人据《裁判官条例》第四十一条要求暂缓交款,但该条例中指裁判官可因应被定罪者的情况,酌情处理各人缴交罚款的时间,但只限于有财政困难的人士,故各人申请并无法律理据。
出庭的控辩双方律师均指出,过去没有因为不满裁决结果而要求延交罚款的先例可以援引。
黄汝荣重申,法庭尊重各人的信仰及政治权利,但根据法例,法庭并不接纳并非因经济理由而申请缓交罚款的申请。
在缓缴罚款申请失败后,代表律师何俊仁指出,若各人坚决不交罚款,法庭会颁令要求各人尽快交款﹔若各人在没有合理解释下仍拒交罚款,将面临即时收监。就案中各人须缴交约三千元罚款推算,各人可能会被监禁十一日至一个月不等。
昨日下午缴交罚款的限期已届,法轮功学员仍坚持原则,拒交罚款。
学员卢洁表示,“若真的被关进监狱,也不交(罚款)”。在港的三名瑞士籍学员,亦已取消回家的机票,计划在港跟进讼诉的发展。(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