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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6日讯】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原行长吴福五因挪用公款、非法出具金融票证日前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
据天府早报8月16日报导﹐经查明,1995年吴福五因业务关系与在北京拥有两家公司的李某相识,吴福五向李某表示自己退休之后还想干银行工作,李某提出可以在澳门申办一家银行。双方商定,由李某负责疏通关系及银行申办的报批手续,吴福五担任未来银行的行长。吴福五承诺,由其个人为申办银行筹资1.5亿元人民币。1997年1月,吴福五以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下属的银通公司名义从合肥庐州信用社得到了贷款2000万元。贷款到账后,吴福五安排银通公司董事长刘小公将其全部转给李某,刘小公将其中200万元扣下。
1992年、1997年期间,吴福五还为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所属境外投资企业提供外汇担保,造成银行直接经济损失530余万美元。(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