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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6日讯】
一个投资项目在投资之前一般需要作一些可行性研究﹐看看这个项目在前景上﹑财政上以及技术力量上是否可行。一个移民申请也有同样的需要。曾经有一个学电脑的2000年硕士毕业生﹐在一家公司做一些操作性的工作﹐有一些技术文章﹐声称要做国家利益豁免﹐而且还要自己做。勇气很好﹐但缺乏一种可行性考虑。不是说不行﹐世事无绝对。问题关键在于﹐做申请之前﹐应当仔细考虑一下整个情势﹐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这样做﹐可能性有多大﹐以及可能出现的种种后果。
可行性研究不一定全靠自己。朋友中有相同或相似背景并且已有成功经验的人是值得看一下的好例子。但不要以为有相同背景的申请一定有相同的结果。移民局是根据每个申请的实际情况做出判断的。一些教会聚会或同乡会同学会之类的社交场合﹐也许能得到资讯﹐但其中一些可能是道听途说。律师是另外一种渠道去获得资讯﹐许多律师都有免费的评估服务﹐律师因为每天接触那些东西﹐因此相当有经验﹐但仅凭一些简历要做出非常准确的评价资讯是不够的﹐因为大部分人简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找工作而不是为了移民申请﹐一些律师可能认为重要的东西并不在简历上。
三样东西是重要的。首先是对将要申请的类别的有关法律有一些了解。仅仅是一些了解﹐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去全面了解。第二是对个人的素质应有一般性的评估﹐如有无得过奖﹐评审过别人的文章﹐自己学术文章的数目质量﹐其中要注意的问题是自己罗列在简历上的东西有无文件证据的支援。第三是看看有无先例﹐别人成功的先例总是一个好的指引。
可行性研究仅仅是可行性研究﹐不是一定性研究﹐许多问题不是在做之前可以发现的。但不了解一些东西就做出决定是不合适的。当然可行性研究并不能解决移民申请的终级性问题﹐申请要获得批准还有许多其他因素。
(本文目的是为公众服务﹐不是特定的法律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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