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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日讯】法务部政务次长谢文定今天在立法院进行主管业务报告时强调,中华民国于解严后民主化程序进步神速,立法机关及社会各界对行政机关监督也日渐严密,对机密的认定时有争议,因此,应及早建立国家机密制度,才可以减少社会各界对行政机关机密认定的疑虑。
据中央社一日报导,立法院司法委员会今天上午九时于第二会议室举行全体委员会议,谢文定是在进行主管业务报告时做出表示。
谢文定说,国家机密攸关国家安危及重大利益,各国莫不建立保护机制,采取管制措施,作程序上的规范,严格限制不得接近、知悉或使用这类资讯的人员,防止泄密,而即使定有“政府资讯公开法”的民主先进国家,也将国家机密列入得不公开事项,藉以维护国家机密。
他指出,尽管现阶段对国家机密的保护已有行政院所订颁的“国家机密保护办法”,但因属职权命令的位阶,如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之一规定,将于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失效,届时有关国家机密的维护将失去依据。
他说明,由于这项办法只能规范行政院及所属机关,就全国公务机关而言,仍缺乏统一规范,因此,为建立公务机关共同遵循标准,使国家机密的设定、等级区分、维护与解密等,于各机关间均有统一作法,以确保国家安全及利益,自应制定“国家机密保护法”。
谢文定强调,中华民国于解严后民主化程序进步神速,立法机关及社会各界对行政机关监督也日渐严密,对机密的认定时有争议,因此,应及早建立国家机密制度,才可以减少社会各界对行政机关机密认定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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