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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希访华期间,司法独立是中美两国元首的共同话题。
根据白宫新闻秘书办公室即时发布的消息,布希总统在清华大学介绍了美国的司法独立。他说:“美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我们的法院是认真的,独立的。总统不能告诉法院该如何判决,政府的其他成员或立法机构也不能这么做。在我们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也没有任何人不受法律保护。美国的所有政治权力都是有限和暂时的,它只通过人民的自由投票获得。我们已有两百年历史的宪法限制并且平衡我国政府三个部门之间的权力,这三个部门就是司法、立法和行政机构。”
美国总统的介绍反映了美国政治制度的实际,美国的政权确实是互相制约的。这种制约,不是演戏,是真的,存在于实际生活之中。美国总统的提案难免遭受立法机构否决,总统的活动不止一次成为司法调查的物件,都证明了这种强有力的制约的存在。美国的制度不是完美的和万能的。你可以不喜欢它,甚至讥笑它,或者幸灾乐祸,但是你无法否认它的作用。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这种制约作用使美国的活力三百年来长盛不衰。中国的毛病在于权力没有制约。远的不说,请看最近三百年,李自成,洪秀全,蒋介石,毛泽东,邓小平,一个个都是大英雄,最后都自己给自己脸上抹黑。不是中国人不争气,问题在于中国的制度没有制约,是一种制造领袖和毁掉领袖的制度,是一种使老百姓无可奈何的制度。
两国元首联合接见记者时,有一位元记者向中国元首提问:“请恕我冒昧,你能否向那些可能不理解你们的理由的美国人解释一下,你们的政府为什么限制宗教信仰活动,特别是你们的政府为什么关押了50多名天主教会的主教?”因为没有得到回答,第三位元记者重新提出了同样的问题,他说:“恕我冒昧,我们极想听到你对第一位记者的问题作出回答,即你们国家逮捕天主教主教的问题以及对待宗教团体的总体情况。”
根据白宫新闻秘书办公室即时发布的记录文本,这两个问题得到的回答如下:“现在,我想回答一下刚才美国记者向布希总统提问时提给我的问题。布希总统比我有经验得多。(我认为布希总统在会见新闻记者时比我更有经验。) (笑声) 我将尽量回答你们的问题。在第一个问题中,记者提到一些天主教会的人受到关押。我想说明一下,中国自建国以来所有的宪法,各种版本都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中国有很多宗教,如佛教、天主教、新教、伊斯兰教和中国特有的宗教 ─ 道教。这些宗教信仰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 虽然我不信教,但这不妨碍我对宗教感兴趣。我读过《圣经》、《古兰经》和《佛经》。我经常和国内的宗教领袖会晤。例如,逢年过节时我会同他们见面交换看法。 因此,有些违法者被关押是因为他们违反了法律,而不是因为他们的宗教信仰。我虽然是国家主席,但由于司法的独立性,我无权过问司法事务。”
答问体现的是高深优雅的文化,饱经风霜的镇静。
我想说的是:中国不存在司法独立。中国没有三权分立。政治改革不能缓行。既然承认司法独立,为什么不使它成为中国的现实呢?一年一度的人大又开会了,请看有没有新内容。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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