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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8日讯】 最近的报纸有这样一条标题:“北京改革城乡户籍制度”。应该是条好消息。细读内容,涉及的对象极其有限,只限于持有北京市农业户口并且同时具备其它条件的人,才有可能转为北京城镇常住户口。对占压倒多数的、从外地到北京来打工的农村居民来说,仍然没有丝毫松动的迹象。
北京的户籍制度改了吗?没有改。作为户籍制度,依然如故,原封不动地保留着“本市城镇户口”、“本市农业户口”、“外地农业户口”这些歧视性的差别。这种歧视性的差别决定了一个公民与生俱来的就学、就业、生存、生活的基本条件,把中国公民从呱呱坠地起就划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公民。这种制度,显然违反了中国宪法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
这种歧视性的户籍制度决不是中国历史上最好的纪录。它比国民党的户籍制度落后,比北洋军阀时期的户籍制度落后。毛泽东在北洋军阀体制下,尚且能够从韶山乡下自由跑到长沙城里读书而不受歧视,又能自由跑到北京大学图书馆做事而不受歧视,可见当时的中国社会就已经具备了人口流动的条件,当时的中国人就已经拥有迁徙的自由。
现在有人说,今天的中国不具备人口流动的条件,今天的中国人不应该有迁徙的自由,今天的中国才是民主和法制的最好时期,听到这种花言巧语,恐怕连早已僵化了的毛泽东也会笑掉大牙。
户籍制度是歧视性的还是一视同仁的,这才是制度问题。把歧视性改为非歧视性,这才叫改革。至于允许什么人能够得到什么户口,那是细节上的松动,不配叫制度上的“改革”。
近来歧视性的户籍制度已成为过街老鼠,众矢之的。北京市不迟不早,偏在十六大即将召开的时候发布户籍制度改革的消息,用心良苦,显然有为党分忧的意思。我想,对北京市也不妨给它一点鼓励,因为松动虽然离改革很远,毕竟也是一种进步,比毫无进步好。这件事情证明,舆论压力是有用处的。要想本改革户籍制度,必须继续保持和加大舆论压力。否则的话,连宪法都会等于废纸。
原载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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