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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4日讯】警方估计现时每年本港非法活动产生的黑钱超过930亿元,但本港打击洗黑钱法例订立13年以来,只能充公罪犯4.7亿财产及令69人定罪。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D组警司戴律持(图)昨承认成效并非太理想。他批评这是因现行法例举证要求太高,但包括立法会、律师及会计师均反对降低检控要求,令警方检控有困难。
举证要求高难充公
据明报10月4日报导﹐戴律持昨日在一个午餐会上指出,会计师及律师针对怀疑洗黑钱的“可疑交易”的举报率极低,令人失望。警方数字显示,99年至今年8月共收到25,202宗可疑交易举报,但当中来自律师及会计师的举报合共只有17宗(0.06%),故他希望两个专业界别加强举报可疑交易的意识。警方则坚持欲修例,以降低检控要求﹕即希望法例改为只要能证明被告“有合理理由怀疑”所处理的财产来自非法活动,却知情不报,即属违法。
他强调本港乃国际“打击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FATF)”会员之一,而FATF明年便会完成“如何加强打击黑钱”的检讨,倘若香港不加强打击黑洗钱,他担心日后或可会被国际社会指为不合作,甚至被制裁。
不过身兼律师的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涂谨申则强调,否决警方的建议是整个立法会的决定,而并非是律师及会计师等专业团体从中阻挠。他指出,立法会两年内两度以绝大的比数否决政府修订,主因是担心一旦降低检控要求会出现冤案。他认为警方应用其他办法加强打击洗黑钱。
戴律持昨日估计,涉及本港的非法活动所产生的黑钱每年会高达934亿元,其中34亿元来自2万3千多名吸毒者购买白粉的使费,另外900亿则来自各样非法赌博(包括外围马及赌波等)。不过13年来本港只能用洗黑钱法例成功使69人入罪。
对于有专业人士担心向警方披露可疑客户消息,会被对方民事索偿,戴氏则强调,现行法例已保障举报涉洗黑钱者,可免被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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