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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日讯】“国家利益豁免”一词比较难懂。实际上就是 申请人因其工作符合某项美国国家利益,不用先向劳工部提出劳工纸申请而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从我们事务所获得批准的这方面的案件看,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移民仍是博士后研究人员移民一条重要途径。在此特别向广大研究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推荐。
如果没有通过亲属关系申请移民,博士后研究人员一般通过自己的工作申请移民。如果在本领域里属拔尖的,可以申请第一优先的“特殊人才”类。 如果有永久性工作,可以申请“杰出研究人员”类。 但是,大多正在做博士后研究的研究人员够不上“特殊人才”也拿不出老板出具永久性工作证明,只剩下两条移民途径﹕向劳工部申请劳工纸或者免掉劳工纸申请。 向劳工部申请劳工纸程序较复杂而且周期时间长,一般不为研究人员采用。因此怎样免掉劳工纸申请,成为研究人员申请移民的关键。
首先我们来看看申请国家利益豁免需要哪些条件﹖第一,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特别才能﹔ 第二,所从事的工作带来的利益是全国范围的,不是地方性的﹔第三,如果要求申请劳工纸,国家利益会受到不利影响。几乎所有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都符合第一条件。 第二个条件问题也不大。 难度较大的是第三条。 其实很难有实实在在的证据来证明第三条。因此推荐信和律师的论证信非常关键。
其次,同其它职业移民途径相比,申请国家利益豁免具有自己的优点。凡通过职业来移民的申请一般都离不开“雇主”的支持,没有了“雇主”的支持,没有完成的移民申请可能前功尽弃。 但是第一类优先的特殊人才申请则没有这个限制,不过只有少数人能够申请第一类优先的特殊人才。 属于第二类优先的国家利益豁免也可以不要“雇主”的支持而以申请人自己的名义提出申请。 这样申请的最大好处是,移民申请不受工作单位的限制,即使换了老板,原来的移民申请不受影响。
上述分析为谢律师个人见解,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谢律师。电话﹕(678) 421─9668。地址﹕5430 Jimmy Carter Boulevard, Suite 230, Norcross (Atlanta), Georgia 30093. 电子信箱:jeffxie@uslawnet.com. 网址﹕http://www.uslawnet.com 或www.xielaw.com. (谢正权律师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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