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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7日讯】由于公安人员违法办案,16岁的巩义少女曹莉莉(化名)不得不在轮椅上度过自己今后的生活。
据大河报报道,2001年,刚满16岁的曹莉莉离开校园,来到巩义市一家美容美发厅工作。7月8日午后,治安员张喜军、刘宏杰、李明州来到美发厅,将正在休息的她强行带到巩义市公安局道北派出所。在派出所四楼,民警赵长宏,治安员张喜军、刘宏杰、李明州等人要求她承认有卖淫行为。随后,这四人对曹扇耳光,并进行体罚,要求她做一百个抱头蹲下起立动作。曹莉莉忍受不了,便说:“再逼我,我就跳楼了。”而后,爬上四楼的窗户台。张喜军说:“不要吓我们,要跳你就跳。”
事后,曹莉莉说:“当时,我已成了一个被汗水、泪水浸泡的水人,炎热难忍、口渴难忍、疼痛难忍……我要水喝他们不给……我实在受不了这个罪,心想不如死了,当即从四楼的窗户中跳下,摔倒在乱石地上昏迷过去……”
据侦查机关查实,事发前两个月,张喜军见到一个曾被公安部门处罚的卖淫女,便对她说,如提供卖淫嫖娼线索,有奖励。该女便说,跟她一起干过美容美发的曹莉莉“有事儿”。5月12日晚,民警赵长宏,治安员张喜军、刘宏杰等人将曹莉莉带到道北派出所,让曹承认有卖淫行为。起初,曹不承认,刘、张二人将其铐在床腿上进行殴打,直到第二天,再次做讯问笔录时,曹莉莉终于承认曾与5人发生过关系并交纳1000元罚款。事后,赵长宏一追查,曹莉莉所说的“嫖客”有4人没有落实到。7月8日,便决定再问问曹莉莉。在没有合法传唤手续的情况下,治安员从曹工作的地方,强行带走了她。
经医院诊断,曹莉莉“腰椎体粉碎性骨折及滑脱,伤及脊髓、神经,致使双下肢功能障碍”。
目前,赵长宏等4人已被提起了公诉。昨日,曹的代理人王曙光律师告诉记者,曹莉莉已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4人索赔115.8万余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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