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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日讯】涉嫌以权谋私的立法会前议员程介南,被指在任期间收受报酬,不诚实地透过会见政府高官等手段,设法影响特首及民政事务局官员等委任康体局成员,昨日在东区裁判署被控以公职人员收受利益、伪造账目及盗窃等五项罪名,涉款八万元。程暂时毋须答辩,以二万元保释至下周五再讯,几近“山穷水尽”的他声称不会认罪,并考虑申请法援抗辩。
刚踏入五十一岁的民建联前副主席程介南,接受廉署调查多月后,始正式被落案起诉。根据公司注册处纪录,今年五月四日程介南女友张专,获委任为“程介南公关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取代原有董事程祖钺。程昨日只由代表律师陪同到庭,张专及民建联其他成员并未同行,程受到逾三十名记者包围追问时,不欲多言,只以一句“坦然”形容面对官司的心情。他听取控罪时显得有点忐忑不安。
罪名首被引用
这是廉署首次引用普通法中,担任公职时行为失当一罪,控告非公务员。程被控公职人员收受利益及行为失当两项罪名,指他于去年三至四月,身为特区立法会议员,收受PA公共事务专业顾问有限公司六万元报酬,不诚实地会见民政事务局副局长伍锡汉,讨论委任康体发展局成员进度,另向该局官员查询相关事宜,以及向康体局职员索取建议委任人士名单,意图影响特首、其顾问及民政事务局官员,就委任康体局成员人选的决定。
程并被控一项伪造账目,指他于九九年虚假声称已按要求接触民政事务总署署长及助理署长,从而发出一张二万元发票。另两项盗窃罪分别指控他偷取属于PA顾问共八万元款项。
反对宣读案情
控方在庭上将案情公开,即遭辩方打断,程介南代表律师林炳昌以程完全了解指控及廉署不拒绝其担保为由,反对控方宣读案情,获法庭批准。控方要求将案押后至六月八日提讯,等候文件转解往区院处理,届时按区院的司法管辖权,程介南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入狱七年。程介南现准以现金二万元保释,但禁骚扰七名证人包括涉及的官员及其顾问公司前职员。
民建联主席曾钰成被问及“兄弟”程介南事件时,形容心情“梗系唔好”,但他没有收到程的求助,他表示“民建联纪律委员会调查事,理论上只系涉及可有违反民建联党纪,唔通一个人一世人成十几年都要讲?咁系冇可能。”
案件编号:ESCC1771/2001
申请法援要睇身家
法律援助署发言人昨日表示,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申请资格,其一是申请者的“财务资源”,即每年可动用的总收入及可动用资产如现金、物业等相加,扣除如租金等扣减项目,不得超过十六万九千七百元;其二是一些为求公义的上诉案件。去年法援署接获四千三百多宗刑事法援申请,批出二千五百多宗。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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