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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4日讯】明报讯, 长者同住的一屋两伙公屋单位,本来各处一室,但共用露台及厕所的设计,常衍生很多问题。有人因为争用洗手间与同屋反目﹔亦有人因此互相照应,多年来相敬如宾。不同的结果,在乎是否懂得包容与忍让。
老友鬼鬼
“我洗澡时,他要用厕所,即使全身湿透,我也会立即跑出来,让他先解决﹗”七十七岁的黄绍英与七十二岁的谭建立同住在新田围康围楼另一长者单位,两人十年来相敬如宾,昨日“一唱一和”地分享相处之道。
凡事不计较
黄伯和谭伯十多年前同在一间酒楼工作,同住职员宿舍。机缘巧合下,两人一同申请公屋单位,并获分配一屋两伙单位,一住近十年,多年来一直和睦相处。
有云“相见好,同住难”,但黄伯强调,他们多年来从没吵架,关键在于他们能互相迁就及忍让,凡事不计较。他又解释,每个人都有不同背景,易生口角,所以必须互相体谅。
黄伯的五十多岁女儿近日刚从内地来港居住,暂住黄伯的单位。虽然谭伯毫不介意,乐意让老友女儿分享居所,但碍于单位狭窄,黄伯已向房屋署申请较大单位与女儿同住,届时黄伯与谭伯便要分开。
两人昨日缅怀过去互相照应的快乐时光,都有点依依不舍,更加珍惜眼前相处的日子。(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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