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8年08月11日讯】近日公开的官方信息披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商丘分行前行长何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已获刑12年。其非法集资的金额达108亿元,其中一部分用于买房、放贷等。
中国裁判文书网8月6日公开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何凯的集资行为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消费,二是为了掩盖逾期贷款。
2009年12月起,何凯在担任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紫荆山路支行行长时,就以办理银行业务需要资金为由,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资金,让客户将资金转入其控制的指定账户,用于放贷、支付银行保证金或用于买房、雇用私人司机、私人记账员等个人消费支出。
其中,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何凯用所吸收的客户资金支出1000余万元用于购房。
2011年7月至2015年5月,何凯以银行需要拆借资金等业务为由,约定高额利息,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以个人或以银行名义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或出具借据、借条,部分加盖私刻的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紫荆山路支行、花园路支行,浦发银行商丘分行的公章,让客户将资金转入其控制的以刘成铭、耿振亚等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用以归还前期所形成的债务,以及为偿还债务而又形成的新的债务及高额利息等。
2015年5月22日,因无法偿还巨额欠款,何凯向郑州市警方投案。
据判决书,2009年12月30日至2015年5月14日期间,何凯收到108.46亿元集资款,兑付集资款本息104.80亿元,用于消费3852.51万元。
案发后,有45人申报债权。其相关的集资金额为37.95亿元,共给35名客户造成损失4.54亿元。
此外,2009年9月至2012年6月,何凯任紫荆山路支行行长期间,为了提高其业绩,还先后7次向相关人员行贿,金额共129万元。
现年44岁的何凯2015年7月10日被逮捕。今年6月20日,何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贿罪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据陆媒报导,浦发银行在今年1月、5月、8月,分别被银监会、央行罚款约4.62亿元、5856万元、170万元。
其中,就1月的这一起,原银监会曾表示,这是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性质恶劣,暴露出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内控严重失效、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的超高速发展、合规意识淡薄等诸多问题。#
责任编辑:李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