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大学设“言论自由区” 引议员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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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石青云美国华盛顿特区报导)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对于表达政治诉求的抗议者,美国法院虽然不允许政府限制抗议的内容,但是允许政府规定时间、地点与方式,因此就出现了“言论自由区”。但是对于美国大学来说,设立“言论自由区”却被国会议员认为是违背言论自由的体现。

2007年,个人教育基金会(FIRE)对美国346所高等院校的调查发现,有75%学校设有“明确又严格的限制言论自由”政策。朗伍德大学(Longwood University)要求学生提前5天注册,才能在校园的“言论自由区”内发言,而辛辛那提大学(Cincinnati University)的“言论自由区”占校园面积的0.1%,只有三个停车位大小。

田纳西州国会议员菲尔·罗(Phil Roe)在今年5月发起了一项国会决议案(H.Res. 307),表达了国会对这一问题的担忧,他认为高等学府应该是培养和鼓励学生思想与言论自由的场所。

7月25日,罗议员参加了华府智库传统基金会(Heritage Foundation)举办的关于校园言论自由的讨论会,他在发言中强调,“言论自由对于民主如同氧气一样,缺少了它,民主将不复存在。”

华府智库传统基金会在7月25日举办一场关于美国大学限制学生言论自由的讨论会。 (石青云/大纪元)
华府智库传统基金会在7月25日举办一场关于美国大学限制学生言论自由的讨论会。 (石青云/大纪元)

对于目前仍然限制言论自由的学校,罗说道:“我建议这些学校要做的,就是读一遍这个文件——美国宪法,它保证了每个人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此外,美国在1965年通过的高等教育法(Higher Education Act of 1965)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机构应促进自由和公开的思想交流,学生不应该因为发表言论就受到恐吓,骚扰,劝阻或歧视,学生应平被等地对待。”

罗认为,这段教育法中所规定的内容是每个学校都应该遵守,他表示想要反对别人提出的意见,“那就应该提出更好的意见并进行探讨”,而不能因为别人有不同的意见就去围攻或不让别人表达看法。

罗表示,国会的决议案仅仅是处理这一问题的“第一步”,如果这一问题在美国仍然持续下去的话,他可能会考虑从联邦资金的角度来解决这一问题。

截止到2017年3月,全美已经有四个州——维吉尼亚州、密苏里州、亚利桑那州和肯塔基州,通过立法,限制公立学校设立“言论自由区”。

责任编辑: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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