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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华人移民海外后,经常讲要“融入主流”社会。我参与编辑的《新天地》杂志就有一个栏目叫“融入澳洲”,专门刊登一些帮助华人了解澳洲社会的文章。但要论起“融入主流”,女儿认为谁也没有她做得彻底。怎么说呢?
女儿快到10岁时,脸上慢慢开始有了雀斑,来到澳洲后愈发明显起来,就像许多白人孩子一样。
一天,朋友在一起聚会时,不知怎么就有人拿女儿脸上的雀斑打趣,结果她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欢快地说:“这表示我已经提前融入主流社会了!”大家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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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儿刚到澳洲所上的语言学校里,什么样年龄的学生都有,最大的都19岁了。有的年龄大些的学生在不同地方打工挣钱。女儿知道后非常羡慕,也非常想去打工挣钱。
我说,“不行啊,你年龄太小还不能打工。”结果她根本没打算放弃。有一次我带她上街买菜时,我在这边挑菜,她却溜到一边去问店老板:“你们要人吗?”第一个店老板是华人,一看就知道她太小,拒绝了她。但她也不气馁,见店就进、就问,结果就真有一家水果店说可以让她去试试。
我说:“你可不许撒谎。你有没有告诉他你多大了?”
女儿说:“我没撒谎,他根本没问我年龄。”
我看女儿真是太想打工了,老板也已经答应录用她,就不太想拂她的意,再说在西人店里,老板和顾客都是西人,也能促使她快点学英文,所以也就由她去了。
自此她开始在那家水果店打工,做收银员,很快就学会了所有水果和蔬菜的英文名字,以致我后来一直依赖她,每遇到不知其名的水果和蔬菜时,就问她,而她肯定知道。“依赖心”的严重后果是,到今天为止,我仍然不知道许多水果和蔬菜的英文名是什么。
就这样,女儿很快就开始有大量的零花钱了。我算了一下,她如果周末两天都打工,每天做10小时的话,她自己挣的钱应该就够她自己一个星期所有的生活开支了,包括房租。在澳洲挣钱真就这么容易,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就可以养活自己。
所以呢,很快女儿就买了这个礼物给我,上面写着:
“规则1:妈妈永远是对的。
规则2:如果妈妈错了,请参看规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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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韵于2006年成立后,很快就开始到世界各地巡回演出。14岁的女儿也打扮成小仙女,参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