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6年07月13日讯】为防缺药危机影响民众权益,食药署今表示,年底公布必要药品清单后,相关药厂、进口商一旦发现缺药或要停止进口,得在6个月内提前通报,违者最重可罚新台币30万元。
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11日公告“必要药品短缺通报登录及专案核准制造输入办法”,明定生产必要药品的药厂或进口商,如发现药品无法继续制造、输入或不足供应时,应于6个月前向中央卫生主管机关通报,减缓药品短缺的冲击。
食药署药品组简任技正祁若凤表示,过去曾发生过药厂或进口商因市场或原料短缺等原因,临时决定停止进口或制造药品,导致医疗院所一时无药可用,得向其他医院紧急调药的情况。
祁若凤说,为防缺药影响民众就医权益,因此食药署将针对国内没有替代用药的必要药品,规定药厂、进口商如果缺药或决定不进口了,都要提前6个月通知,以便寻找替代厂商或专案核准制造;假使因天灾等原因导致缺药,则要在事发后30天内补通报。
必要药品有哪些?祁若凤指出,目前食药署正在和临床相关药学会、医学会共同评估,预计年底公布必要药品清单,届时必要药品业者如未依规定通报,将开罚6万至30万元。(转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