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6年05月18日讯】5月17日,旧金山联邦法官爱德华·陈(Edward Chen)驳回了汽水产业临时禁制令的请求,这意味着要求在旧金山销售的汽水及含糖饮料必须标有健康警示的法案即将如期于7月25日生效,除非饮料产业及广告业成功上诉到更高法庭。
尽管由“美国饮料协会”(American Beverage Association)、“加州零售商协会”(California Retailers Association)及“加州户外广告协会”(California State Outdoor Advertising Association)主导的诉讼案仍将继续进行,仍可能有机会赢得诉讼,但目前无法阻挡在旧金山执行的汽水及含糖饮料必须标注健康警示法案。
这项法案于2015年由旧金山市议会通过,要求在旧金山销售的汽水及含糖饮料必须有如下标注:“警告:饮用含糖饮料将会增加糖尿病、肥胖及蛀牙风险,这是来自旧金山市/县的讯息。”
法案还规定,警示标志必须覆盖广告至少20%的区域。这一规定适用于广告牌、海报、墙上广告、公交站台广告及公交车广告,但不适用于报纸和杂志广告,也不需要印在饮料罐和商标上。
责任编辑: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