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23日报导】(中央社23日电)为鼓励更多外国人前来旅游,菲律宾司法部取消了“护照需有6个月效期”的限制,但马尼拉经济文化办事处表示,基于技术问题,新规定将暂不适用于台菲“e签证”措施。
菲律宾司法部长德利马(Leila De Lima)最近签署司法部第032号命令,准许抵境当天护照效期不到6个月的外籍人士入境菲律宾,前提是这个国家驻菲大使馆或领事馆有权更新或延长其护照的效期。
这道命令说,此举是为吸引更多外国人到菲旅游或洽商。
新规于7月15日开始实施。德利马表示,由于菲国既有机制足以保护国家利益,因此新措施“只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以及一般福利构成最小的风险”。
她也在回复中央社记者的简讯中说,新规适用于所有外国护照,包括中华民国在内。
然而,马尼拉经济文化办事处(MECO)官员说明,基于电脑程式需要修改,司法部第032号命令暂不适用于台人赴菲“电子旅游凭证”(e签证)措施,如果台湾民众的护照效期不满6个月,需亲赴MECO办理签证,而无法透过网路申请。
另方面,中华民国驻菲代表处官员建议,国人来菲旅游最好还是使用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特别是如果还要转往第3地的话。
官员说,透过驻菲代表处更换晶片护照需要时间,紧急申请的临时护照效期1年但没有晶片,无法享受某些国家免签优惠,因此国人遇有紧急状况,不妨先在桃园机场的外交部办事处办好晶片护照后再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