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5年03月27日讯】
一、雇用资格:
具文教服务工作热忱,中、英文说写流利、略通台语、粤语尤佳,谙中、英文电脑文书作业,能配合中心业务及侨团活动于周六、日轮班及晚间加班,并符合下列条件者:
• 具有大专院校毕业以上学历。
• 具有中华民国国籍或中华民国友邦之国籍。
• 持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或工作证。
二、工作性质:
办理一般侨务行政业务。
三、雇用期间:
试用期间3个月,正式雇用后,以历年制一年一次签订契约为原则。
四、报名期间:
即日起至2015年4月7日止
五、甄选方式:
1. 审查应征者相关证明文件。
2. 符合前揭雇用应征资格者,通知参加电脑应用能力测验,项目包括电脑基本操作(占30分)、中、外文打字(占30分)及电脑文书处理(占40分)。
3. 前项初试成绩合格者(70分为合格)办理复试、面试及综合考评;复试项目包括中英文写作能力测验(30分)、基本公文写作能力(10分);面试项目包括应征者之表达能力(20分)、体能负荷(10分)及时事与常识(10分);综合考评系应征者整体表现及其他专长或语文能力(20分)。
六、录取通知:
本中心完成甄选作业后,将通知录取者。
七、报名方式:
于4月7日前请检具(一)中、英文履历表各1份(附照片1张);(二)学历证明1份,迳﹝寄﹞送洛杉矶华侨文教服务中心,封面请注明﹝应征﹞。
地址:9443 Telstar Ave., El Monte, CA 91731
— 2015年3月24日发文 —
责任编辑: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