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法院:国家需赔偿印尼战争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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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3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云帆荷兰报导)一家位于荷兰海牙的法院近日判决:荷兰国家需赔偿上世纪四十年代被荷兰殖民军在前荷属东印度群岛非法处决的印尼男子遗留下来的寡妇和儿童。此案为将来的类似案例打开一扇门。

三名法官在声明中说:“荷兰国家需对1946年至1949年在前荷属东印度群岛非法处决的印尼男子的家属负责,对他们予以赔偿。”

2012年,在荷兰法官对1947年印尼村庄的类似案例做出对寡妇们的有利判决后,总共23名受害者(包括18名寡妇和5名儿童)将荷兰国家诉上法庭。

在其中一个案例中,一名寡妇为1949年在东爪哇地区Peniwen市死去的丈夫上诉。另有8名寡妇和他们的亲属为在荷兰殖民军根除印尼独立战争中的自由战士的“清理行动”中被杀害的亲人寻求赔偿。在这次“清理行动”中,至少有860人在1946年12月至1947年4月在印尼的苏拉威西岛被荷兰殖民军执行死刑。法官表示,有证据证明,这9名寡妇的丈夫确实在当年的印尼战争中被执行死刑。

法官还表示,另有14名受害者(包括儿童)尚需证明他们的亲人在当年的“清理行动”中死亡。法院将会派出专家进行调查。

对于国家律师以时间过去太久,荷兰法律对此案已经失效为由提出的辩护,法官没有接受,认为这个诉讼案是“例外”的。

受害者律师泽赫费尔德(Liesbeth Zegveld)表示:“我们对此感到满意,尤其是法院判决当年遗留下来的儿童同样应该收到赔偿。”

荷兰于2013年正式为当年的处决行为进行道歉,此事件被当地媒体称为“南西里伯斯事件”。在前面类似的印尼案例中,法院命令荷兰国家对每位印尼战争受害者予以每人2万欧元的赔偿。

代表受害者家属的KUKB基金会主席庞达赫(Jeffrey Pondaag)表示:“在目前这个案例中,法院尚未对这9位寡妇确定赔偿数额。然而,这是第一步。”他还表示:“我们会去印尼,寻找更多受害者的子女。”

责任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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