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4年02月05日讯】O-1签证是为拥有杰出才能或获得杰出成就的人提供的,属于非移民签证,符合条件的人可以申请该签证到美国临时工作。O-1签证分为两类:O-1A和O-1B。O-1A签证颁发给在科学、教育、商业或者体育领域有杰出才能的人,但不包括艺术、动画和体育产业三个领域,这三个领域的人需要申请O-1B签证。O-1B签证是颁发给在艺术领域有杰出才能,或者在动画、体育领域有杰出成就的人。
O签证最长可以在美国停留3年,到期以后,移民局会评估继续完成工作需要的时候,或者是按每次1年的方式来延长停留的时间。
助手也可获得签证
和O-1相关的还有两类签证,一类O-2签证,是颁发给协助O-1签证持有人的,另外一类是O-3签证,颁发给O-1和O-2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和子女。如果申请O-2签证的人是为了协助O-1A签证而入境的,要求O-2签证申请人属于O-1A签证持有人活动的一部分。而O-1B签证持有人的助手申请O-2签证,则要求O-2签证申请人对于O-1B签证持有人完成自己的工作有“关键作用”。除此之外,在申请O-2签证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具有关键的技能和经历,这些技能和经历对于O-1签证持有人成功完成工作非常关键,而且美国本土工人无法做到这一点。
申请的基本要求
申请O-1签证的人要证明自己在这些领域具有突出的才能,具有国际和国内的声誉,而且只是临时来美国继续自己的工作。对于不同领域的“杰出才能”和“杰出成就”,移民局要求不同。比如,动画和电视产业的杰出人才申请O-1签证,要求技能明显高于平均水平,并且在动画和电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申请人需要提交I-129表(《非移民工人申请表》),申请表提交的时间离实际需求时间不能超过1年,但要在雇佣发生时间之前至少45天提出。在申请的同时,申请人要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具有杰出的才能或成就。移民局接受的证据包括获得国际认可的主要奖项(如诺贝尔奖、奥斯卡、艾美奖、格莱美奖等),或者是在某个领域具有国际声望的协会会员资格等。
接到申请以后,移民局会指定同业机构或个人进行评定。(文/徐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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