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07月18日讯】7月16日,清华大学4,000多名研究生举行了毕业典礼。校长陈吉宁的临别赠言基本围绕着两个字:良知。他称很多问题一再触碰社会良知的底线,不断拷问着人们的心灵,因此,“坚守良知,将是你们走上社会面临的第一个考验,也是终身的考验”,他嘱咐学生勿做“高知坏人”,希望他们未来回到母校时,带回来的不只是出色的业绩,更有坚守良知的故事。
校长的嘱托发自肺腑,亦切中了当今社会堕落的原因。而就在清华校长发出“勿做高知坏人”的当日,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易延友就发了这样一条微博:“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1、无罪辩护是他的权利。引述海淀检察官的说法:让人做无罪辩护天塌不下来。2、未成年人受特殊保护,律师发声明要求大家遵守法律并无不当。3、强调被害人为陪酒女并不是说陪酒女就可以强奸,而是说陪酒女同意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如果说,易延友前边的理性分析可以让大家接受的话,那么,其所言的“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招来了网友的吐槽。一个小时后,易延友修改成:“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同样的逻辑倒过来说,意思还是没变,再次惹来狂批。但易延友却固执己见:“顺着无知大众说话远比说出真理容易。”
易延友所说是“真理”?对其批评者是“无知大众”?首先,易教授的推论是建立在被李天一等人轮奸的受害者是陪酒女的前提上,而这个前提早已被受害者否认。既然受害者已公开否认,虽然这也是一面之词,但易教授凭什么认定她就是个陪酒女,凭什么具有如此明显的倾向性?难道是查阅了案卷,还是采信了李天一律师的说法?亦或有其它的幕后故事?无论是作为一个法学教授,还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易延友的这个缺乏公开证据支持的推断都是缺乏良知和仁心的。
其次,易教授在前提并无证据证明是对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得出“强奸的伤害大小只取决于受害人的身份”的结论,更折射出了其内心并未真正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无“亲疏贵贱”的内涵。或许在其想当然看来,因为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这些人都曾经沧海,因此即便是违背她们意愿的强奸,所产生的危害性也是比强奸良家妇女的危害性要小。但易教授可曾想到,这些人中也有为生计不得已而为之的,她们在被伤害时的心理感受难道不会让她们更觉自身的悲惨?若无视这样的感觉,而投以鄙视的目光,易教授的良知、仁心又在哪里?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即便是陪酒女,也不能成为李天一等人不构成强奸、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因为陪酒女也是人,也不是某些人想象中的泄欲工具。
此外,易教授强调的是对个人身体、精神的伤害,但却忽略了类似案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如果按照其逻辑,只要是与陪酒女等人发生的“强奸”或“轮奸”,其对社会的危害性就要小的多,而这在向社会传递怎样的信息?这难道不是在向本已命运悲惨的陪酒女们的伤口又撒了一层盐?
在笔者看来,与其说易教授认定其他人是“无知大众”,毋宁说正是他本人是“无知教授”。如果易教授还认为自己说出的是真理,那就不妨衡量一下自己是否符合清华校长所言的“高知坏人”,笔者也真的想请教一下清华校长:这样缺乏良知和仁心的易教授算不算“高知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