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06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魏仲芝新西兰奥克兰报导)房地产买卖是人生大事,所有人都希望能顺利进行,但各类纠纷仍时常出现。一旦出现买卖纠纷,许多情况需要靠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上法院既旷日废时又得花大钱,所以大纪元记者日前特地采访了新西兰仲裁协会会长Mike Pinkney,向华人朋友一种低成本的权益保护法——仲裁(Arbitration)。
不动产仲裁人很像一个公开的地下法官,即台面上他不是法官,但是他做出的决定却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仲裁和上法院很类似,只是它比较没那么正式,费用低,保密,而且可以在短短几周之内而不是几个月甚至几年完成。重要的是,仲裁结果保证有执行效力。
新西兰1996年仲裁法(Arbitration Act 1996)及修正赋予仲裁结果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同时使事件双方能因应自己的情况来调整仲裁的过程。
仲裁的优点包括:
快速:通常各方同意仲裁后一个月内进行。
经济:大大减少昂贵的法庭诉讼费用,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要雇用律师。
保证有结果:仲裁和调解(mediation)并不一样。当事人一旦决定采取仲裁,即使一方当事人改变主意而不出席听证,也一定会有一个裁定结果。
约束力:仲裁结果具强制执行力,不仅在新西兰,亦延伸到许多国家(针对个人,而非新西兰公司)。
保密:仲裁法规定,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时才能透露案情。
你也可能因为不满意仲裁结果而向法院上诉,不过被受理的机会非常渺茫,除非仲裁人有明显的偏袒或疏失。
仲裁过程:
在听证会之前,索赔人最好提供仲裁人和对方一份索赔声明(包括补偿,损害赔偿,利息,成本等)和相关文件副本。声明书可以很简短,甚至少于一页纸。
接下来,答辩人可提出回应声明和相关文件副本。
之后,会再给申请人一些时间,就答辩方提出的新问题提出说明。
之后,就是双方带上文件和证人参加一场听证。
在听证会中,双方可以询问对方和自己的证人,让事件的真相浮现,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仲裁人在过程中也会提出问题。
听证结束后,仲裁人一般会在2周内做出仲裁决定。
新西兰的不动产仲裁人一般是处理中介公司对中介公司或是经纪人对经纪人的纠纷案件,一般民众也不太知道有这样的选择。其实,如果民众能在买卖合约上要求双方加注,未来如有纠纷要进行仲裁,简单的几句话,便能加强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在问题发生后不知所云。
(责任编辑:易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