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鱼翅对华人小生意人影响大

余胤良声援华裔追求平等 诸多团体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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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曹景哲旧金山采访报导)导言:反对加州禁鱼翅案AB 376的华埠街坊会、美亚正义联盟、平等公义协会等团体和社区人士周五(23日)在旧金山中国城就禁鱼翅案生效近一年来的影响举行新闻发布会,州参议员余胤良到场声援。

华埠街坊会(Chinatown Neighborhood Association)创会人李兆祥首先表示,今年1月开始生效的禁鱼翅法案,打击了华埠经营鱼翅的小生意人,他们为了生计不得不削减了雇员,对创造税收和创造工作造成了影响。

李兆祥还说,鲨鱼不属于联合国公认的物种濒危动物,这五种濒危动物是鲸鱼、海龟、犀牛、黑猩猩和老虎。而且鲨鱼其它部分,比如鲨鱼肉、肝、皮等其它部分都有用途,而鱼翅却不能利用。华人有吃鱼翅的传统,所以觉得这对华人很不公平。

诸多团体声援反对禁鱼翅法案(摄影:曹景哲/大纪元)

州参议员余胤良也表示,在经济低迷的特殊时期,在短时间内强迫商家禁售鱼翅,会对其造成严重打击。而且,目前的联邦法律已经对鲨鱼有了足够的保护,足以保护鲨鱼的生态平衡,没有必要再针对少数族裔再做出特别的规定。

美亚正义联盟的周晓滨(Taylor Chow)、平等公义协会会长的李少敏、加州医护工会代表周礼樵、旧金山机场国际经济暨观光主任李伟良(Bill Lee)、旧金山中央警署社区警察顾问邓超然及支持反对禁鱼翅者出席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禁鱼翅案争议大

禁鱼翅案AB 376由加州两位众议员方文忠和霍夫曼共同提出,他们听取了一些海洋生态学家的游说,认为猎杀处于海洋生态食物链最顶端的鲨鱼,是不可持续的,将导致鲨鱼种群数量的减少,最终危及整个海洋生态。而华人自明朝开始就有食用鱼翅的传统,因此该法案去年5月受到部分华人社区的强烈抵制。经过一番沟通之后,方文忠修改了部分议案,并使议案通过参议院表决,2011年10月,经加州州长布朗签署成为法案。

除了饮食传统的冲突之外,禁鱼翅法案支持者的一个有力论据是,为鱼翅而捕杀鲨鱼,将未死亡鲨鱼的其余部分抛回大海的场面残忍。而这一点,使华人形象受损,曾有华人因此而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报导。

AB 376法案明令,任何人自2012年元月起,禁止在加州拥有和买卖任何鱼翅。配套的AB 853法案则使得在AB 376法案生效前已购入的鱼翅,可以续用至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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