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07月22日讯】第二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申诉我是北京被强拆户吴丽红,自2007年开始拆迁,家里经常遭遇断水、断电、断通讯、断路(至今没恢复)等恶意逼迁事件。
我家于2011年7月8日网络被切断,于9日恢复正常,2011年7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郭家村92号院网络再次遭破坏中断,维修人员称要7日后修复,7日后修复的答复没有依据,严重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已经向10050投诉,要求:24小时修复故障,恢复通讯。
中国铁通10050客服答复已经无法恢复,原因是政府拆迁导致光缆破坏。我不能接受这样的答复,谁破坏追究谁的责任,不能侵犯我的合法权益。经过与10050客服近1小时的电话沟通,答应再商量解决我的通讯问题,等待答复中。
2011年7月22日收到了铁通公司用户函,京铁通拒绝服务,理由是“拆迁为政府行为,属不可抗力!”
第二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申诉,2011年07月18日星期一09:15,2011年7月9日,电话52203265没有网络信号,通讯中断。我使用13552314845向中国铁通10050报修,维修人员于7月10日修复,恢复正常通讯。7月14日又发现电话52203265没有网络信号,通讯中断。我又使用13683382357向中国铁通10050报修,15日维修人员答复以无法修复为由拒绝恢复通讯,要求我到营业厅退费。维修人员的答复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我于下午15:00分左右向10050投诉,至7月18日未果。我跟中国铁通没有纠纷和欠费问题,中国铁通没有理由拒绝为我提供服务,因此,向贵处申诉,要求:恢复正常通讯。
我7月18日向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申诉,21日已经受理,等待30日内做出书面决定。
吴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