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04月05日讯】中华民国内政部役政署日前表示,为协助在国外就学之役男因纽西兰南岛基督城及日本311地震等天灾返国后,办理再出境问题,该署业放宽现行相关规范,并作为尔后处理是类天灾之原则。
依现行役男出境处理办法规定,役龄前出国于19岁之年12月31日前在国外就学役男,就读高中以上正式学历学校,其就读年龄大学以下至24岁、研究所硕士班至27岁、博士班至30岁者,得检附在学证明申请再出国,在国内停留每次不得逾2个月。
役政署日前公布放宽措施,寒暑假期间返国役男已办妥出国手续,天灾后无法如期出境者,得向移民署申请延期出境2个月。另曾以在国外就学身份返国申请再出国,天灾后返国未携带在学证明者,得检附成绩单、学分单或其他在学证明及切结书,申请再出境,最长得停留4个月。至于役龄后未曾返国,且无前述在学证明者,得暂向各县市乡镇公所兵役单位申请一般役男出境,俟申获在学证明并经驻外馆处验证后,再行办理变更身份手续。
上揭措施如有任何疑义,请迳向内政部役政署洽询(电话0011-886-49-2394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