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姜斌报导)自9月1日起,中国海关总署开始实施新规定,寄往中国的个人邮递物品的关税大幅提高。此举不但极大的影响了“海外代购”行业的市场,也使海外华人给大陆亲友邮寄个人物品的成本大幅增加,而国内经常从“海外代购”公司邮购物品的民众更是怨声载道。
个人邮递物品关税大幅提高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新规定,邮寄到中国的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税额=商品价格×税率)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才予以免征税。例如:邮寄入境化妆品的税率高达50%,就是说只要价格超过100元人民币的化妆品(税额=100×50%=50元人民币),就要征税。
而此前,个人邮递物品的征税是依照1994年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的。标准是,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其它地区的个人物品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
一位海外人士对记者算到:“比如我以前往大陆邮寄700元人民币的化妆品,都是免税的,而以后就要上300元的关税,占了东西价值的接近一半了,这实在太高了。以后我们在海外给大陆亲友邮寄点东西,还要缴纳那么高的税钱,太不划算了。”
“海外代购”行业受到冲击最大
据了解,这一新规定的实施,对“海外代购”行业的冲击最大,尤其是一些以代购化妆品、奶粉为主的代购公司受到的影响最大。
部分代购网站甚至因此而暂停业务,记者看到某“日本商品代购网”的主页上打出了:“本公司因业务变动,现暂停代购、代拍等所有对日业务”的字样,该公司的主要项目就是代购日本的化妆品、美容护肤品、服装等。
在国内最大的购物网站“淘宝网”上,同样也有不少代购点贴出了“调价”公告,还有一些化妆品、包包代购店则干脆挂出了“暂停营业”的告示。许多从业者也纷纷表示正为此发愁,新政策对他们的影响较大,不知以后该怎么办。
各有“高招”
记者了解到的另一家代购公司则显得胸有成竹,这是一家美国的代购公司,一位负责人对大纪元记者说:“因为经营业务的差异,我们公司受到的影响不大。我们为客户代购的主要以高端产品为主,像LV、Gucci、夏奈尔等,都是最新款的,或者是一些国内没有的无法代替的东西。客户的经济实力大多比较强,也能够接受这种价格上的变化,有些东西在大陆根本也买不到,而不仅是价格不同的问题。”
还有的商家则开始积极的改变经营方式,一些商家正多方联络空姐、导游等一些经常往返于国内外的“空中飞人”,打算通过个人携带入境的方式来避税。“空姐代购”开始更多的现身网络,有的代购网店甚至挂出空姐的照片来作为吸引顾客的手段。
国内消费者怨声四起
国内的许多消费者则怨声四起,尤其是那些邮购奶粉的妈妈们,还有一些经常邮购化妆品、美容护肤用品的爱美的女士们。网民们也纷纷发声表示不满。
一位孩子家长愤怒地说:“有能耐那些相关部门把假奶粉的制造者都毙了!国内奶粉不敢喝,国外奶粉还喝不起了,让老百姓活不了?平民买好奶粉已经不容易,还要这样变本加厉!”
网络上更是一片谴责的声音:“有亲属在国外给邮寄点国外的东西还要缴税啊?没天理!”
“在国外买外国的东西,比在国内买便宜;在国外买中国的东西,还比在国内买便宜。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你们还要脸不? ”
那位海外人士也表示:“以前的免税金额是500元,现在一下子就调到才50元,如此大幅度的调整,有什么依据?简直太离谱了。中共现在真是疯了,这就是抢钱嘛!太无耻了!”
附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
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二日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