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民朱金安给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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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7日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我的《行政起诉状》多批次以函件方式向贵院起诉,(我保留着国内挂号信函的凭证),贵院既不立案也不裁定。本年度二月二十三日我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科申诉,高院以《(2010)沪高法信访第4067号》转给贵院,结果贵院又无作为如石沉大海,无声无息。

《上海报刊文摘》2006年5月17日曾有中国首席大法官肖扬说得一段话:“从法理上讲,法治的实质时人权,如果我们忽视了具体的人,那么就不配披这身法袍”。我真的怀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配不配身上披的法袍,对弱势公民的申诉不当回事,忽视到没有感觉的程度。

本人再次向贵院起诉,如果仍无所作为,虽然国情所致,我也要争上一争,只能通过其他渠道予以披露。大法官应该知道,这是被逼出来的!

顺致
崇高的敬意

申诉人:朱金安
2010年5月31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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