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购房退税是否有收入限制?
答:是的。对于2009年11月6日以后买房者,单身者调整后总收入(MAGI)不得超过12万5千美元,申请联合报税的夫妻总共年收入不得 超过22万5千美元。对于收入超过上限的单身及夫妻,购房退税金额会相应减少,直至收入超过上限2万美元,即单身收入达14万5千美元而夫妻收入达24万 5千美元后不再享受退税。收入在二者之间时依收入成比例递减。
2. 退税延期后,收入上限也上调,调高后的上限是否用于以前的购房退税?
答:不可以。新的收入上限只能适用于2009年11月6日以后购房者。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1月6日买房者,购房退税单身收入上限为7万5千美元,夫妻联合报税者总收入不超过15万美元。
3. 什么是调整后总收入?
答:调整后总收入(modified adjusted gross income, MAGI)是由美国国税局定义的。纳税者首先要知道调整后净收入(AGI)。AGI是一年总收入减去某些扣除后,但在减去各项扣除或个人赦免前计算出的收 入。在1040或1040A表中,AGI是第一页最后及第二页第一个数值。对于1040Ez表,AGI是第四项。AGI包括各项收入,例如工资、利息收入、股票分红及资本收益。而调整后收入,需在AGI的基础上加上国外的收入,详情可以查看国税局5405表。
4.如果我调整后收入(MAGI)超过上限,我是否还符合购房退税?
答:也许。这要看你的具体收入。如果MAGI没有超过最高上限(单身收入14万5千美元,夫妻联合报税收入24万5千美元),可以得到8千美元的部分退税。
5. 是否可以举例说明收入超过上限后如何获得部分退税?
答:例如,一对夫妻调整后收入(MAGI)为23万5千美元,超出上限22万5千美元1万元。1万除以2万为0.5。然后1减去0.5为0.5 ,那么他们获得的部分退税就是8000美元乘以0.5,也就是4000美元。
再比如,一位单身MAGI为13万8千美元,超出12万5千美元上限1万3千美元,此数额除以2万美元为0.65, 1减去0.65 为0.35, 那么8000乘以0.35后,此购房者可以申请的购房退税则为2800美元。
6. 如何申请购房退税? 是否需要填写表格或者递交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文件?
答:你可以在联邦收入退税表中申请购房退税。购房者需要填写国税局5405表确定退税数额,然后将此数额填在2009年1040表的第67项(2008年1040表的第69项)。虽然表上写着首次购房退税,你可以在此栏填写首次及再次购房退税金额。
你不需要递交任何申请,也不需要有任何提前批准。但是要确定你申请的退税符合收入标准,以及首次和再次购房要求。你不能在5405表上申请未来将要买的房屋,必须是已经完成的购买。申请者必须要附带一张HUD-1结算表复印件(房屋过户清单),作为购买房屋完成交易的证明。如果是新房屋没有过户清单,你需要准备房屋拥有证明复印件。在填写5405表之前,请详细阅读填写须知,以确定符合各项要求。
7. 哪些房屋符合购房退税?
答:任何用于主要居民住宅的房屋都符合退税,但房价不得超过80万美元。包括单独房、排式房和康斗、移动房及船屋。此处主要居民住宅的定义与 申请25及50万资产净值免税时的首要住宅是相同的。但是你不能从其他家庭成员手中购买房屋,其中包括你的直系长辈(父母、祖父母等)、直系晚辈(子女、 孙子女等)和你的配偶及配偶家庭成员。请与你的报税顾问咨询详情。
8. 我看到退税是可退还的,这是指什么?
答:退税可退还是指纳税者交纳的联邦收入税不足以抵消购房退税时,联邦政府将给购房者寄发支票,以弥补部分甚至全部金额。例如,购房者当年应付联邦收入税5千美元,但只交纳了4千美元,那么他还欠1千美元。如果他购房符合8千美元购房退税,那么他会收到一张7千美元的支票($8000-$1000=$7000)。
9. 我不是美国公民,是否可以申请购房退税?
答:有可能。对于不是非居民外国人(Nonresident Alien),在过去3年没有首要住房并符合收入要求者可以申请购房退税。在国税局519号文件中有准确的非居民外国人的定义。
10. 购房退税等同于税务免除吗?
答:不等同。购房退税是纳税者欠税时给予的减免。例如纳税者如果欠联邦政府收入税8千美元,如果购房符合退税8千美元,那么他将不再欠国税局任何钱。而税务免除是从需纳税的收入中减免的。例如:纳税者需付15%的联邦收入税,最后需补交联邦税8千美元,如果纳税者有8千美元的税务免除,那么他最终需补交的联邦税中可以减掉1200美元($8000×15%=$1200),最终需补交6800美元即可。
11. 我于2008年购买了房屋,是否符合购房退税?
答:不符合。如果你是在2008年4月9日与2009年1月1日之间购买的房屋,你也许符合另外一个退税。请与你的报税顾问咨询详情。
12. 我符合购房退税收入标准,在2009年购买房屋,是否可以在2008年税务返还中申请退税?
答:可以。法律允许纳税者把2009年购房看作是2008年12月31日购买(同理2010年买房可以看作2009年12月31日购买)。这意味着你可以清楚地知道前一年的MAGI,这样可以加速购房退税申请返还进度,并且知道自己收入是否超出上限。
13 对于2009年或2010年购买的住房,是否可以把它看作当年或者前一年购买的,并根据收入选择退税最多的年度?
答:是的。如果你的收入(MAGI)超过上限,那么会依照你超出的部分得到递减的退税,所以如果前一年MAGI比当年少,那么选择前一年报税则比较合适,会得到更多的退税。
14. 未结婚的两位买房者,如何分配购房退税? 其中一人符合首次购房的8000美元退税;另一人符合再次购房的6500美元退税。
答:购房者可以以任何合理的方式申请退税,但申请退税总额不能超过8000美元。例如,再次购房者可以申请6500美元,首次购房者申请1500美元;也可以再次购房者及首次购房者都申请4000美元退税。
15. 一对已婚夫妻在下列情况购房是否符合退税申请:配偶A拥有首要住宅5年以上,配偶B拥有同一所住宅不足5年?
答:不符合。由于二人已经结婚,法律承认双方共同拥有房屋的历史。配偶A不符合首次购房的退税,配偶B 也不符合。配偶A看上去符合再次购房的6500美元退税申请,但是因为配偶B拥有住房权不足5年,所以二人都不能申请再次购房退税。(于恒译自NAHB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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