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民众热论的一件事情,是上海某部门采用“钓鱼”的方式执法而引出的案件。话说上海某中产阶级驾车过路,突然有人上前声称身体不适而求助,驾车者热心助人,结果被助者丢下钱在车中,立即便有执法人员上前拘捕驾车者,指控他“非法营运”,就是经营无牌出租车。这位有车的中产阶级人士争吵不过,最后被课以高额罚款。不忿之下,寻找律师把上海交通警察告上法院。
其实,多年来中国政府采用“钓鱼”的方式执政执法多有发生。最著名的当然属于一九五七年毛泽东开展反右运动的“阳谋”,那时不叫作钓鱼,叫“引蛇出洞”,中共大肆号召中国知识份子提意见,然后收网捕人。一九九九年,中共镇压法轮功前夕,采用过同样的手法。当年六月十日成立专门负责打击法轮功的六一零办公室,十四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发言人公开接受采访,称“绝对不会抓人”,同时中共要求各地将法轮功成员登记注册。当然,到了七月二十日之后,一样的收网抓人。和这种国家级的“网”比较起来,上海的“钓”级当然不足为道。
中国传统智慧中“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也是同样的道理。治理国家需循正道,与民约法公布天下,无论官民都要遵循。满清一朝,即使到了末期,官吏出巡仍然必须为民间婚丧嫁娶让道路,可见大清律例两百多年后仍可以被认真遵守。
《贞观政要》中记载,有人上书李世民辨别忠贞,可用假装生气的办法来查看谁坚持原则而谁只顺应上意。当时任职唐朝皇帝的李先生表示,当皇帝的行诈术,但却希望下属和民众正直,是搞混水源而希望下游水清一般不可能,所以“朕欲使大信行于天下,不欲以诈道训俗,卿言虽善,朕所不取也。”
当代社会治政的理论也是如此。民选官员诚信第一,即使能力超常,诚信受到疑问必定下台,美国总统尼克松就是一个最佳例子。在现代法制中,非法搜寻的证据不被法院采用,非法获得的证词不足为证。比如警察调查卖淫案件,便衣员警不得率先说出任何“诱导卖淫”或者可能被理解成为“诱导卖淫”的话,否则法院定判警方违例。去年华盛顿就有一个类似的案件,还一时成为大家争论的话题。相对来说,警方维持公共秩序或许因此多了一些难度,但全社会却因此能够保持“以正治国”的精神,当为执政长久之道。
中共建政之后,从毛泽东以下无不是以“诈道训俗”。这倒不是毛泽东带坏了风气,而是共产党意识形态中轻信义、重斗争的必然结果。于是全国上下玩权谋,争夺倾轧、尔虞我诈,谋胜的人沾沾自喜,斗败者怨天尤人但却继续咬牙切齿摩拳擦掌,全民大忽悠因此成风。
“流水清浊,在其源也。君者政源,人庶犹水,君自为诈,欲臣下行直,是犹源浊而望水清,理不可得。”一千多年前李世民的这些话,至今仍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