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马颖慧编译报导)澳洲联邦政府欲大幅度增加对企业犯罪的最高罚款额及服刑期。
据澳洲广播电台报导,金融服务部长博文(Chris Bowen)建议更改关于市场操纵、内幕交易、误导性陈述等罪行的最高罚款额的条例,以防止这种犯罪行为的发生。例如,他建议将针对内幕交易罪的最高罚款额从目前的2.2万澳元升至50万澳元,或三倍于犯罪所得。对于骗子公司的最高罚款额将由100万升至500万澳元,或犯罪公司所得的三倍,或犯罪公司在有关期间营业额的10%。
澳洲政府还建议将违反公司法的最高刑期加倍,从5年升为10年。博文说,这些刑罚变更的原因是为了增加其威慑性;当前对于企业不轨行为的刑罚往往不如犯罪份子所获的利润大,因而无威慑性。博文在一项声明中说:“加重惩罚是为了向那些想从这种不法生意中盈利的人发出一个信息,那就是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是不被容忍的。”
澳洲政府还将加大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的调查和监督权,使其拥有与澳洲竞争和消费委员会等机构一致的权利。例如,证券和投资委员会将被授权在有法院签发的逮捕证的前提下,在联邦警察的帮助下,获得通过电话窃听或其它通讯监察所收集到的材料;同时证券和投资委员会也不用再在执行搜查任务前发出通知。
博文说:“建议中有关证券和投资委员会的搜查令的变更将极大减少(犯罪者)在有关方面执行搜查令前销毁证据的可能性。”
政府说,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发布相关建议变更的法令修订草案。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