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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0日讯】 台湾和平土改之经验,在此颇有启发,一九五零年代初,台湾进行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其目标与笔者所提大陆私有化目标相似,即和平地改变土地集中现象,使地主放弃所占有大量土地,同时亦使他们从土改中,获得相当的利益。台湾土改之策略,乃是用公营企业之股票向地主赎买土地。此举,既逮到了土地再分配之目标,又使地主阶级变成工商企业家,由工业化之阻力变为动力。
大陆的公有经济私有化之设计,可以台湾土改为借鉴。目前大陆已开始发行国营企业股票。可以设想,在向公众发行股票的同时,用国营企业之股票作为退休金,使各级共产党干部退休,成为股东。这一做法,名正言顺。因为这些干部作为厂长、书记,领导企业多年,用股票勉其退休,并无不当。不仅如此,从共产党干部到股东这一转变,具有以下意义。第一,这使得企业私有化;第二,这使干部的利益未受损失,只不过将他们从原职位上谋来的特权变成衡量的股份收入;第三,造就了工商阶级。而这些由干部转变成的工商阶级,则有可能成为改革的动力。作为股东,他们会推动立法保护似产与投资,减少政府干预。而大陆的私有化市场经济则有可能建立。
一旦市场经济建立,平民百姓亦有规矩可循,为致富而创业。使干部先富、先变成工商阶级,而平民次之,恐怕是和平改革必然之代价。
——原载(二十一世纪中国丛书之4)《大陆学者眼中的台湾经验》杨建利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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