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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日讯】大陆主要入口网站-“搜狐”昨天报导,中华网、中华网上市主承销商-雷曼兄弟公司,以及中华网首席执行官叶克勇等十名关系人,日前在纽约南部法院被以涉嫌操作股价,严重损害投资人权益为由提出集体诉讼。
工商时报报导,事实上,美国Milberg Weiss Bershad Hynes & Lerach LLP律师事务所日前即曾对外声称,由于质疑中华网于一九九九年股票发行期间,向投资人提供了“有重大虚假和误导成分”的招股说明书,中华网将因此面临一场集体诉讼官司。
据了解,遭提出集体诉讼的对象包括:中华网、雷曼兄弟公司、Bear Stearns公司(中华网上市副主承销商)、Robertson Stephens公司(中华网上市分销商)、美林证券公司(中华网上市分销商)、Merrill Lynch Pierce Fenner & Smith Incorporated(中华网上市分销商)、钱果丰(中华网董事局主席)、叶克勇(中华网首席执行官)、周顺敖(中华网首席长官)、卫丹(中华网首席财务官)等十位。
诉状指出,中华网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二日公开发行四百二十万股,每股定价二十美元。在公开发行前的招股说明书中曾载明:“将按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刊登的发售价格直接发售给公众,在此价格上,售出价格让步绝不超过每股○.八四美元。”然而在未经公告的情况下,中华网却私下承诺承销团,得以每股一.四美元的折让承购四百三十万股,涉及的金额高达五百八十八万美元。
其中让售给雷曼兄弟公司二百二十六万五千股、Bear Stearns公司九十七万五千股、Robertson Stephens与美林公司各八万股,其他成员获得其余的份额。
对于此一重大讯息,中华网不但未在招股说明中予以披露。中华网的上市承销团甚至还与客户私下签订协议,在中华网股票上市后,客户将以高于二十美元发行价的约定价格,再购入中华网的股票。
原告宣称,“这种协议中涉及的配合维持、歪曲并支撑了中华网上市后的股价”,有涉嫌操作股价之虞,严重违反了美国联邦证券法,并损害投资人的权益,使得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二日至二○○○年十二月六日期间,购买中华网股票的投资人受到损失,因此十名被告应该给予相应的赔偿。
据了解,法院将会研究被告是否直接或间接参与诉状中所提到的行为,以及该行为是否违背美国联邦法律,并对投资人权益造成损害等基本原则后再做出判决。(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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