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iloveguava.com)
【大纪元7月27日讯】 城大副教授李少民在中国被判“间谍”罪成立,驱逐出境,能否再来特区,再回城大恢复教职,将成为特区政府“高度自治”的又一测试。
美国国务卿访北京,中方再向美国送大礼,先判另一女学者高瞻十年,再“驱逐出境”,以人肉筹码博取布希来访中国前的一笑。有亲中者辩称,中方的判决,驱逐出“境”,此一“境”字指“国境”,香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之内,因此不能再入香港。
这又是狎弄文字的诡辩。中国当局一向说的这个“境”字,不是指国土范围,而是指中国大陆。例如“境外人士”,指的是外籍、港人、台人。港台属于“境外”,而不是“国外”。
如果“境”即是“国”,则特区政府首先犯了分裂国土罪,因为特府辖下的“入境处”,按照亲中派此一诡辩逻辑,亦即指“入中国境”,亦即指香港在中国之国外。
李少民到底有没有罪,从中方判其逐出境,即知其人无罪。如果有罪,早已判徒刑,在中国大陆执行。上月中方枪毙的一批毒贩之中,有一名是缅甸公民,在中国境内贩毒。李少民是美国人,如在中国境内犯间谍罪,亦应在中国判入狱。缅甸人在中国犯贩毒罪,何以又无法享受“驱逐出境”,而要在中国执行?除非在中国心目中,美国是优越上国,其公民在中国犯间谍罪,不必囚狱,驱逐出境足矣,缅甸是劣等穷国,其公民在中国犯贩毒罪,即在中国枪决。美优缅劣,亦即西优亚劣,以人质交换奥运,白痴也看得出来,李、高犯了中国国法,先判罪,后又释放,原来美国对中国真有如此呼喝之权,中国尚且如此惧美崇美,“华莱士比你们不知道高到哪 去”,又何能怪中国人蛇潜货柜出境,必以美国为首选?
——原载《东方日报》(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文章